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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1
为何政府喜欢依靠收费解决问题 停车费涨价,就意味着相关部分的公众如车主的利益受损。要损害一部分公众的利益,政府的决策就要慎重一点。 不是不能涨价,不能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有时为了更大范围内公众的利益或更加长远的利益,部分人利益的牺牲也是必须的。平衡和调整各方利益,也是改革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施政的常态。但在作出这种牺牲部分人利益的决策以前,政府必须做好两件事: 一、证明合理性。要说明这种牺牲确实是有利于公众甚至是有利于受损者的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的。二、证明必要性。要说明政府已经穷尽了其他可能的各种手段,牺牲部分人的利益是最终的被迫的选择。 广州市政府为治理交通拥堵推出了大涨停车费的方案,肯定要牺牲车主们的利益。在私家车日益普及的今天,这个人群可不是极少数。广州目前的中小客车数量超过180万辆,如果其中的一半是私家车(私家车的占比只会越来越高),也有90万辆,每辆车就算平均涉及两个人,也事关180万人的利益。更何况即使是极少数人的利益,也不能随便牺牲!政府有关部门在作出停车费大涨的决策前,有没有做好上述的两件事,特别是证明了这样做的必要性?如果不涨停车费,而做好“建、增、管、限”四大方面的其他诸项治堵措施,是不是治不了堵解决不了问题呢?从近两个月媒体如此大量的报道看,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明过这种必要性。从官方的思路看,似乎认为这“治堵30条”性质一样,没有先后、轻重、缓急之分。 把涨价或收费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方针,是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通病。因为政府权力过大不受制约,执政者往往会选择涨价或收费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样做最简单最容易,而且政府还有财政收入,一举多得。多年来,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都形成了涨价或收费的巨大惯性,形成了一种“收费行政”的习惯。这种惯性会变成一种行政的潜意识,时不时在执政过程中冒出来。 政府施政的原则就是要在尽可能保障公众福利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治理交通拥堵的问题上,也是必须尽可能首先使用其他手段,如增加城市道路建设、提供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加强管理以提高道路利用率等等,用涨价的手段让民众付出代价降低福利是最后的选择。 在其他治堵措施还有巨大操作空间的格局下,广州市有关部门出台如此凶猛的涨价方案,是不是这种“收费行政”的潜意识在作怪呢?(雷歌 /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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