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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涨价治堵方便政府还是有利公众?

停车费涨价治堵方便政府还是有利公众?

      



    3月28日,广州市物价局召开了差别化停车费标准调整的听证会,拿到听证会上讨论的停车费调价方案有两套:方案一为“商业停车场最高涨幅60%、路边咪表收费涨80%、住宅停车最高涨幅300%”;方案二为“商业停车场最高涨幅100%、路边咪表收费涨120%、住宅停车不涨”。
    与此同时,差别化收费区域的划分标准也有了很大变化,收费最高的一类地区从现行的两个步行街和天河核心区扩大到几乎整个广州中心城区,现行二类地区基本变成了一类地区。这意味着不仅停车收费的标准大幅提高,而且要按高标准收费的区域也大面积扩张。
    方案一出,立刻激起了汹汹民意。舆论的关注集中到一点:治堵必须要如此大涨停车费吗?

官方的治堵构想“建、增、管、限”四措并举
    与全国一样,近些年来广州的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截至2013年11月份,广州市机动车约为248.7万辆,其中中小客车约182万辆(还不含外地在穗车辆约50万辆)。道路建设显然跟不上车辆的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中心城区尤甚,亟待治理。
    2011年7月,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实施方案》,后来几经修订,2013年4月,广州市政府正式推出了《系统改善广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方案》(简称“广州治堵30条”)。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系统工程,广州将从“建、增、管、限”四大方面采取30项治堵措施。除了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调整这一项,广州治堵的措施还包括城市功能调整、道路建设、地铁建设、公交站场建设、提升公交服务、交通信息化、加强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等几大方面工作,也包括公交专用道、水巴、中小客车总量调控以及区域性整治等等。
    而在“限”的措施中,除了已于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对小车限制上牌(每月摇号+车牌竞价)以控制机动车增量外,即将推出的停车费涨价是与市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另一项。未来可能推出的还有征收“交通拥堵费”。
    就停车费涨价这一事项,在程序方面,广州市政府三年前就开始推出“广州治堵30条”综合治理方案,其中就包含了这一条,算是提前预告。之后在调研基础上设计了两套停车费调价方案,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今年3月底又召开了停车费调价的听证会。下一步就是在综合各方意见和平衡各种因素后推出最终方案进入实施阶段。整个过程中,社会各界都有参与。从表面上看,政府的操作还是比较规范和透明的。

政府施政目的方便自己还是增进公众福祉

    尽管广州市推出差别化停车收费调整方案看起来理由充分、程序规范,但由表及里地一追问一细究,大幅涨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就会打上大大的问号。
    官方给出的涨价理由是治堵,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可以实现对车流的控制。
    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去年市交委委托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在不同地段和场所,采取问卷和访问的方式,调查车主对停车费提价幅度的承受能力。数据显示,当停车费上涨1倍,车主会改变出行习惯;停车费上涨2倍,车主会选择不开车进入中心城区。
    按广州市交委提供的调查数据,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后,预计近期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可降低10%左右,干道平均车速提高4%-5%。交委表示,调价方案是基于这个数据做出的。
    但质疑者说,广州市交委的问卷调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测”,这样得出的数据与车主真实选择相距多远不得而知。批评者则引用了今年3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针对停车费调价方案所做的一项民意调查。该调查显示,近六成受访市民表示,提高停车费无法减少他们开车去往中心城区的次数。对于“提价治堵,能否达到效果”的问题,受访市民中仅有16%预期认可这一效果,多达77%的市民预期,效果会比较小,甚至不会有效果。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在被问到停车费上涨的治堵效果时表示:“调价是否发挥疏导作用,这个要实施后才能有结果。”被批评者认为是底气不足。批评者的结论是,停车费大涨后到底能产生怎样的治堵效果,其实仍是个未知数。双方各执一词,拿不同的调查数据说事,已经有点抬杠的味道。
    照我说,涨价会导致车流量下降,这是经济学规律,不看调查数据我也相信。说得夸张点,如果中心城区停车费涨十倍,愿意开车进城的人必定大幅减少,会产生良好的治堵效果。除了涨停车费,政府还可以收拥堵费,也可以涨油价,甚至通过税收大幅提高汽车价格,抑制用车需求——如果单纯考虑治堵,可以说手段无数,而且效果一定明显。
    但我们都知道,明智的政府不会这么做,也不能这么做。为什么?因为这肯定超出了绝大多数市民的承受能力,这等于不让人用车,会引起一系列恶性的连锁反应,既损害公众的眼前利益,也影响宏观经济的发展,在更大范围内损害公众的长远利益。
    说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政府施政目的的根本性问题。从法理上讲,政府施政的目的是什么呢?只能是为公众谋福利。经济发展是为了公众福祉,治堵也是为了公众福祉。
    因此,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涨价能不能治堵,而在于该不该用涨价的方式来治堵。

 


为何政府喜欢依靠收费解决问题
    停车费涨价,就意味着相关部分的公众如车主的利益受损。要损害一部分公众的利益,政府的决策就要慎重一点。
    不是不能涨价,不能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有时为了更大范围内公众的利益或更加长远的利益,部分人利益的牺牲也是必须的。平衡和调整各方利益,也是改革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施政的常态。但在作出这种牺牲部分人利益的决策以前,政府必须做好两件事:
    一、证明合理性。要说明这种牺牲确实是有利于公众甚至是有利于受损者的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的。二、证明必要性。要说明政府已经穷尽了其他可能的各种手段,牺牲部分人的利益是最终的被迫的选择。
    广州市政府为治理交通拥堵推出了大涨停车费的方案,肯定要牺牲车主们的利益。在私家车日益普及的今天,这个人群可不是极少数。广州目前的中小客车数量超过180万辆,如果其中的一半是私家车(私家车的占比只会越来越高),也有90万辆,每辆车就算平均涉及两个人,也事关180万人的利益。更何况即使是极少数人的利益,也不能随便牺牲!政府有关部门在作出停车费大涨的决策前,有没有做好上述的两件事,特别是证明了这样做的必要性?如果不涨停车费,而做好“建、增、管、限”四大方面的其他诸项治堵措施,是不是治不了堵解决不了问题呢?
从近两个月媒体如此大量的报道看,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明过这种必要性。从官方的思路看,似乎认为这“治堵30条”性质一样,没有先后、轻重、缓急之分。
    把涨价或收费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方针,是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通病。因为政府权力过大不受制约,执政者往往会选择涨价或收费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样做最简单最容易,而且政府还有财政收入,一举多得。多年来,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都形成了涨价或收费的巨大惯性,形成了一种“收费行政”的习惯。这种惯性会变成一种行政的潜意识,时不时在执政过程中冒出来。
    政府施政的原则就是要在尽可能保障公众福利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治理交通拥堵的问题上,也是必须尽可能首先使用其他手段,如增加城市道路建设、提供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加强管理以提高道路利用率等等,用涨价的手段让民众付出代价降低福利是最后的选择。
    在其他治堵措施还有巨大操作空间的格局下,广州市有关部门出台如此凶猛的涨价方案,是不是这种“收费行政”的潜意识在作怪呢?(雷歌 /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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