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镇原通】小编从镇原县人社局获悉,全县机关单位人员2014年科学发展考核奖10000元将于近日发放,目前各单位正在进行人员信息核对。预计过年前大家都会领到这个大“红包”。小伙伴们,奔走相告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庆政办发(2013)217号《关于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范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干部职工,2014年服务期人员(含三支一扶、就业援助、卫生系统市聘基层医护人员)、受行政处分、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未考核人员不发放。
二、发放依据
1、以2014年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评结果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凡完成2014年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的单位均列入发放范围。未列入县上绩效考评的单位,采用主管部门的考核考评结果。
三、发放标准
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发放标准为:2014年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评获奖单位(含下属单位)人均10000元,未获奖单位人均9500元。
四、审批程序及办法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审批表及花名表》,本单位负责人及纪检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2月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人社局审核,县财政局按审核结果发放。
2、各单位在审批时需携带12月份工资统发表,对2014年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服务期满转正定级、2014年内退休、在职死亡、调出县外人员,审批时需提供工资介绍性及相关资料,对县外调入人员需由原单位出具未发放证明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一律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严肃认真、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填报相关表格,不能漏报、多报、错报人员及考核情况。
2、对填报不实的,按照相关文件和政策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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