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档案局: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档案建档工作按照《成都市档案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的通知》(成档发[2006]27号)要求,经过一年多试点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最近通过调研,发现各区(市)县在收集、整理和保管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新农合档案的归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新农合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应纳入本单位的档案归档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保管,不得分散存放在部门和个人手中。为方便部门的使用,各单位的档案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做好利用工作。
二、新农合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不作为一个单独的档案门类进行管理,其形成的纸质文件材料和特殊载体文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归入本单位相应的档案门类。具体为:
(一)针对我市各区(市)县新农合机构设置不统一的情况,对新农合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作如下规定:对于新合办作为一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设置的区(市)县,其档案作为一个单独的全宗进行管理;对于新合办作为当地劳动部门或乡(镇、街道)的一个内设机构的区(市)县,其形成的纸质文件材料和特殊载体文件归入本单位相应的档案门类。
(二)各区(市)县新合办辖区内各新农合定点医院报送的报帐结算资料在结算工作完毕后,其“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结算票据(第一联)及附件”由新农合办公室保存一年,然后返回各新农合定点医院归档。
(三)乡(镇、街道)有关新农合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统计报表、名册、归入本单位的文书档案。
(四)新农合定点医院形成的文件和按照《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试行规则》(川卫办发[2002]28号)确定的“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表”所列的一级类目第二条“医疗药品预防保健类”中增加一条二级类目:“6、新农合类”。 新农合工作形成的文件、名册、统计表归入“新农合类”保存。参加新农合的病员的病历病案归入该医院的病历病案档案。“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结算票据(第一联)及附件”单独排列。
(五)各区(市)县新农合办公室、乡(镇、街道)和新农合定点医院有关新农合工作的照片;录音和录像带;经费的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分别归入本单位的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和会计档案保存。新农合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与本单位电子文件同时归档,刻录光盘保存。
三、新农合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各区(市)县新农合办公室和乡(镇、街道)新农合工作形成的文书、照片、磁性载体、会计档案和电子文件按国家档案局有关业务规范和本单位规定执行。新农合定点医院形成的“新农合类”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
在执行过程中,凡与《成都市档案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的通知》(成档发[2006]27号)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农合类”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新农合类” 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一、新农合定点医院形成的各种审批、报批表 30年
二、参加新农合的名册 10年
三、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结算票据(第一联)
及附件(含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诊
断证明书、合作医疗证复印件、病人身份证或
户口复印件)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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