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也称国际自然保护联盟,英文缩写为IUCN。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全球性环保组织,也是自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唯一作为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的国际组织。
目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是很独特的世界性联盟,是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都能参加的少数几个国际组织之一,其会员分为主权国家、机构和个人。
目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有来自全球185个国家的200多个国家和政府机构会员、1000多个非政府组织为机构会员,超过15000名科学家和学者作为个人会员加入IUCN的6个专家委员会等组织。
IUCN从1980年代起就在中国开展工作,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加入IUCN,中国成为国家会员。
1.世界自然保护大会
世界自然保护大会由IUCN全体成员参加的世界自然保护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是联盟的最高层管理机构。
2.联盟成员的国家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
联盟的政府成员及非政府成员有915个,在得到理事会认可之后,这些成员可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成立委员会。
3.理事会
理事会由联盟主席、司库、选举出的24位地区理事、6个专家委员会主席以及增选的5位理事组成。
4.专家委员会
IUCN的6个专家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科学家、政策专家组成工作网。
5.秘书处
IUCN秘书处为联盟全体成员服务,并负责贯彻落实联盟的各项政策和项目。总部设在瑞士并在一些国家有派出机构。
IUCN致力于为充满环境压力和发展挑战的世界寻找务实的解决方案。通过在全世界范围支持科学研究、开展实地项目,IUCN将联合国机构、各国各级政府、NGO和企业邀请到一起,制定政策、法规,寻找最佳实践。
IUCN在自然保护的传统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如:
(1)拯救濒危动植物种;
(2)建立国家公园和保护区;
(3)评估物种及生态系统的保护并帮助其恢复。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所保护的环境包括陆地环境与海洋环境,集中精力为森林、湿地、海岸及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制定出各种策略及方案。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IUCN就已积极从事环境法律方面的工作,协助起草了许多国际公约以及国内环境立法框架。国际自然保护联盟设在德国波恩的环境法律中心是全球最大、最全面的环境法律及政策的数据库之一。
IUCN旨在影响、鼓励及协助全球各地的社会,保护自然的完整性与多样性,并确保在使用自然资源上的公平性,及生态上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由物种存续委员会(SSC)及几个物种评估机构合作编制,每年评估数以千计物种的绝种风险,将物种编入9个不同的保护级别:
绝灭(EX)
野外绝灭(EW)
极危(CR)
濒危(EN)
易危(VU)
近危(NT)
低危(LC)
数据缺乏(DD)
未评估(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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