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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编外吏员:靠索贿过生活

清朝在编官员名额很少,但是,要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从地方到中央,在各级衙门里衍生出了一个巨大的、辅助处理日常事务阶层,这就是“吏”。这个群体对清朝行政事务做出了贡献,但弊端也是相当大的。

清代的惯例,州县官到地方赴任时要带两种人,一是仆人,二是幕僚,这两种人是“自己人”。但在当地衙门里,已经有了从事外勤的衙役以及书吏班子,他们几乎都是本地人,在地方有根基,很多还是世代从事胥吏事务的。

尽管许多州县官想借助“自己人”来牵制、平衡衙门里当地的书吏,但往往事与愿违。州县官要办理好地方公事,少不了这些业务精通、熟悉地方事务的书吏,于是,州县官不得不迁就这些书吏,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乾隆年间的学者洪亮吉曾说过,当时一个县,一般来说,有包括书吏和衙役在内的胥吏200至1000名,人数根据该县的大小而浮动。同治、光绪年间,名臣游百川估计,从全国范围来看,大县有胥吏两三千名,小县至少有三四百名,假如折中一下每县计1000名胥吏,按照清朝当时1700多个府、厅、州、县来算,全国地方胥吏人数当在170万以上。这170多万胥吏都在官员编制之外,国家不发薪水,他们的工资不是由国家开支,而是雇佣他们的官员自己掏腰包,或从项目经费中抽取。

在清代地方政府中,约定俗成地形成惯例,“衙门的书吏和差役都靠陋规维持生活,地方长官则靠他取得的当地税收,一方面维持行政开支,一方面上缴摊派的税收定额”。可以说,鱼有鱼路,虾走虾路。那么,地方吏员是如何攫取“灰色收入”的呢?

一是收受贿赂,书吏在征税过程中上下其手;二是变相搜刮。地方胥吏的多数甚至几乎全部经济来源,都是通过搜刮而来的,在税收中弄虚作假是胥吏们的惯常手段;三是鱼肉百姓。

《点石斋画报》有报道明确记载了福建泉州、漳州两府的地丁钱粮的“包征”、“包解”的状况。当一个新的州县官一到任,识相的衙门户房书吏就会把红包呈送给州县官。州县官收了钱,征收地丁钱粮事务,当然完全交给户房书吏经办,于是,户房书吏“任意订定银价,派差下乡坐收,骚扰情形不堪言状”。即使有百姓不服气,向当地的州县官举报,也是毫无作用。

据说,当时的安溪同安收粮的胥吏下乡征收赋税银两时,浩浩荡荡,带领的衙役有二三十个人之多,他们一到乡间,就选择条件好的富户作为公馆,“日用饮食皆有乡老轮流供应”,好吃好喝,自不待言。更恶劣的是,这一伙胥吏还要百姓家新娶的媳妇来服侍,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自家的小媳妇“左右献茶侑酒,任其调笑”。否则的话,征粮的胥吏就认为主人怠慢自己,一定会鸡蛋里挑骨头,想方设法找茬,“多方缠扰,民不堪命”。

清时的北京作为政府统治中枢,官多吏也多,“在北京的几百个官署里,数以千计的书吏将几十万件文件誊录和归档”。

晚清京官何德刚在掌管吏部司务厅时,遇到了一件事:当时“广西提督冯子材以吏部写信索贿奏参,密旨令吏部堂官拿办”。这个敢于写信向边疆重臣索贿的部吏叫“沈锡晋”,后被捉拿抓获。

不只是吏部有公然索贿的部吏,户部也有,顺理成章,其他的中央部门也不会没有。可以说,部吏索贿几乎就是当时公开的秘密。那么,京城部吏是如何索贿的?

一是靠写信。当年没有现在发达的通讯工具,前文述及的吏部部吏沈锡晋就是以“写信”这一传统方式来敲诈地方高官冯子材将军的。二是故意拖拉公务。不花钱,部吏也不是不给办事,就是不敢保重正确率和时效性,您就慢慢等着吧!三是招摇撞骗。“部吏作弊,无非撞骗”。这是当年官场内部的爆料。

据《春明梦录》载:有一次,掌管组织人事的吏部公示,将出来六个知县名额供候补官员分发,其中有广东两个空缺,云贵两个空缺,按当时官场规矩“应行制签”。广东在当时是肥缺,而云贵是候补官员都不想去的省份。所以,吏部部吏就悄悄同一个候选者说,给三千两白银“可选广东”,如不给钱“定选云贵”。三千两不是个小数字啊!这个候选官员在“高人”的指点下,婉转地探问一起参加候选的官员们,竟然“人人都索三千选广东”,他这才恍然大悟。

四是报销都有“潜规则”。在清代,尤其是后期,各个部门、地方政府要想顺利报销都有“潜规则”,连为清廷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也概莫能外。

清朝同治七年(1868年),剿灭捻军的战争进入扫尾阶段。直隶总督、湘军主帅曾国藩同湖广总督、淮军主帅李鸿章一起为军费报销抓耳挠腮。原因是军费报销账目送到户部时,户部书吏要审核,按照“潜规则”,不交“部费”给户部书吏,大笔军费就报销不了,这可了不得!于是,他们不得不找人“沟通”。

李鸿章接到反馈消息说,户部书吏要求给一厘三毫的“部费”。当时,湘、淮军要报销的军费为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接近40万两银子。这是一笔巨款。曾国藩托人与户部书吏接洽的结果是,好处费得8万两,8万与40万相比,显然,户部书吏给了天大的面子。同时,曾国藩向朝廷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免于审计。清廷出于对湘、淮军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功勋劳苦,同意了他的要求。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

不过,曾国藩表示,已经同户部书吏说好要给的8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可见,即使有皇帝的关照,掌控四省实权、战功显赫的曾国藩,也不想得罪那些部吏。

胥吏,是官府中处理具体事务的职员。他们并无品级,不算官员,以今天的编制制度推之,应属政府的“临时工”。这个群体何以如此明目张胆,劣迹斑斑?

首先,胥吏有条件腐败。当时,州县官的任期一般为四五年,甚至还有更短的,他们对于地方情形根本不如胥吏们了解。官员在一地任职的时间很短,而胥吏却几乎世代沿袭当差,所以,新官上任,对本部或者本地的情况了解很少,对事务不熟悉,又无亲信,往往要“以吏为师”,向这些“临时工”学习如何办理政事、处理公文。当时办理文牍,往往是官员交给书吏,书吏写完之后呈给官员,官员只是签字盖章同意而已。所谓“铁打的知县,流水的胥吏”,地方百姓决然不敢得罪胥吏,这就给胥吏腐败提供了土壤。

其次,胥吏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必然腐败。清代法定的官俸本就很低,县吏即使有一些收入,也是少之又少,十分微薄,不仅远不够养活一家老小,即便自身也难以养活。这样的收入,欲使胥吏们保持廉洁不啻于痴人说梦。可以这么说,假设衙门胥吏们不贪污腐败的话,他和他们的家人根本无法活命。胥吏职位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也为胥吏们上岗后敲骨吸髓地榨取地方百姓埋下了伏笔。

再者,胥吏们的角色、地位使得他们不腐败才怪。尽管书吏在清代官场上很活跃,而且也在实际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但是,其社会身份、地位却是微贱的,尤其是科举出身的官僚士大夫,根本就看不起他们。

在汉代,官吏并无判然分别。掌管具体事务的吏,也可升官,甚至做到宰相。而到元代,因为官员多为蒙古人,往往不通汉字,更不懂政治,便将种种事务都交给文案、书吏,胥吏的权力因此大大扩张。明代继承元朝的制度之弊,更加规定胥吏不能考进士,“一朝为吏,终生为吏”,永远不能进入上流社会,且为人所鄙夷,所谓“不入流”。

另外,在实际制度层面,确实也少有书吏们的上升空间,这种个人前途的“天花板效应”,等于说干得再好也白干,使得全国百万之众的胥吏阶层根本就没有廉洁奉公的原动力,于是转而把捞钱作为其最大最可行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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