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十分危险,危害非常巨大,然而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驾醉驾。”3月31日晚,湖北十堰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连夜侦办了一起涉嫌三次醉酒驾车的危险驾驶案。
3月31日21时许,洪某林在未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郧西县富康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富康大道与郧西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处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前方正在等红绿灯的一辆电动车自行车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呼气测试,洪某林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驾。
经调查,此前洪某林已有两次醉酒后驾驶前科,一次是2020年9月13日晚,在郧西县城小河夜市路段因醉酒驾驶,被郧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另一次是2021年12月24日晚,在郧西县城留春园红绿灯路口路段因醉酒后驾驶被郧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洪某林陈述:“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醉驾,每次都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该路口不会有交警检查,就醉酒后驾车了。”
目前,驾驶员洪某林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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