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被法院判处10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但是在过去的7年时间内,她却从未真正入狱服过刑,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她至今未被收监?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说起安静获刑10年零6个月,她就一肚子的怨言,因为在她看来,是丈夫去澳门的赌博行为害了她,丈夫输钱欠账后让她以经商为由多次借钱,字据都是她所签,责任自然也由她承担,对于法院的判决她并不认可,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她不得不低下头颅。
自从2015年至今,法院已经有过5次准备收监安静的决定,但是每次到临时收监前,安静不是成为了孕妇,就是成为新生婴儿的母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安静在法院每次收监前均符合该项规定,因此她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收监决定,法院也很无奈,既要维护法律的正义,又要维护妇女的权益。
安静无疑是聪明的,但也是愚蠢的,更是极其自私的。
说她是聪明,是因为她总有一些小聪明,比如撒谎说做箱包生意而诈骗身边熟人60万元,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选择找人怀孕或作为新生儿妈妈这样的荒唐事。
但她也是愚蠢的,说她愚蠢,正因为她的一己之私,而让自己的孩子不能得到很有的照顾,为了让她自己怀上孕,甚至不惜与相识不久根本不熟悉的男子生育,在没有领结婚证的前提下,在感情基础不牢固的条件下,不能够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说安静是自私的,只考虑到自己是不是可以不用坐牢,可以躲避法律的制裁,而从不考虑孩子的成长,更不考虑孩子的未来,拿孩子作为自己逃避法律制裁的交换条件,这是极其自私自利的表现。
按照司法部门掌握的资料,安静在获刑前已经有了两名孩子,而在获刑之后的七年间,先后生下三名孩子,那么她现在至少是五名孩子的母亲。在小朋友的眼里,母亲就是他的天,就是他的一切,但安静的所作所为显然并没有为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也没有给孩子一个平安幸福的家庭成长环境。试问安静她今后该如何教育、培养孩子?别说是她,即使是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正常的女人,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孩子们身上,因此这是件可悲的事情,既是法律的可悲,也是安静个人的可悲,甚至是孩子的悲哀。
我国古代就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之说,都是成年人,都能够做到明辨是非,既然做错了事情,就要有勇气去承认做错事情的后果与责任,而不是一味钻法律的空子去逃避。安静逃避了七年,再逃避三年,逃避十年后不用被收监,甚至这一生都在逃避中度过,那是多么空虚、无聊、又无奈的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在惭愧与内疚中如行尸走肉的生活。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案例中,毕萍在2016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沈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在执行收监前因毕萍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而在其后长达四年半的时间内,毕萍多次在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掐点”怀孕,以怀孕、哺乳期为由逃避服刑,法院先后4次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4年中,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将毕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终于在2020年7月,确认毕萍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且有余刑后,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毕萍收监执行。2020年11月,沈河区法院作出对毕萍收监执行的决定。
毕萍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虽然刑期较为短暂,但依然维护了法律的正义与尊严,让作奸犯科之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相信她作为一个母亲,在监狱内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出狱后认真教导自己的子女,不会重蹈覆辙。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耍小聪明利用漏洞逃避法律的制裁,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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