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爷爷打牌孙女误食别人家鼠药,谁担责
法院:父母是孩子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齐紫君 石英)父母外出打工,爷爷独自带3岁的孙女生活,结果爷爷打牌时,孙女误食了某店铺老板家的老鼠药,这事谁来担责?
2月21日,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获悉,该侵权纠纷已依法进行调解,监护人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店铺老板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了3000元。
3岁的琳琳(化名)和爷爷一起生活。爷爷经常带着琳琳去附近的一个小卖铺玩,爷孙俩和小卖铺老板李先生都很熟络。
2022年10月的一天,爷爷又带着琳琳去小卖铺,爷爷在门口和人打牌,琳琳在旁边玩耍。突然,店铺老板李先生发现琳琳把老鼠药当成了糖果,已经放进了嘴里。他赶紧喊来琳琳的爷爷,一起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因救治及时,琳琳没有大碍,住院一周就回家了。孩子出院后,李先生还专门看望了琳琳,给她买了水果和一些营养品。
这事到底有没有个说法?谁来担责?琳琳的爷爷希望李先生能予以赔偿,但是李先生却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今年1月,琳琳的爷爷以孙女之名诉至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
本案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是孩子误食鼠药到底是谁的责任?琳琳爷爷认为,孙女误食的鼠药是李先生的店铺所有,由于他对鼠药管理不善才导致孙女误食,李先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李先生则认为,琳琳爷爷与他人在店铺门口打牌是自发的,店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他们也未在店铺内打牌,自己对打牌人员及随行人员的安全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琳琳爷爷作为孩子的看管人,没有履行好职责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法庭经调查走访,发现被孩子误食的老鼠药存放在李先生店铺内货架底层不容易发现的位置。村民们证实,琳琳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孩子与爷爷共同生活,日常饮食起居均由爷爷照料。
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承办法官介绍,从法律上来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除非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爷爷奶奶才有可能担任监护人。本案中,琳琳的父母虽然外出打工,但还是孩子的监护人。爷爷照顾琳琳属于受委托照顾孩子,那么,爷爷与琳琳之间形成了委托监护的关系,受委托监护人应当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日前,在乌龙泉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李先生出于人道主义,当庭付清补偿款3000元。琳琳爷爷表示,庆幸孩子生命无碍,今后一定多加注意,保护好孙女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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