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通报2起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11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重大风险隐患,该厅日前通报了2起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9月6日,咸宁市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后查明,咸宁祥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燕等人,在通城县隽水镇东港村七组一村民家内非法存有6.68吨醇基液体燃料(易燃液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规定,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将方某燕等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通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咸宁祥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某燕以及参与者方某斌、李某海三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尚在进一步侦破中。
9月4日,襄阳市樊城区应急管理局接樊城区牛首镇安监办报告后查明,襄阳市襄城区范某在该镇村庄附近一废弃厂房内非法存有约20吨硫酸、硝酸、液氯等危险化学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涉嫌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根据规定,襄阳市樊城区应急管理局将范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襄阳市樊城区公安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提请樊城区检察院批准对范某逮捕。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