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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缠足十宗“最”
        古代女人为何要自虐缠足?是出于审美偏好,还是自然选择?和“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相似,还是跟官府提倡有关?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结合真实的历史记载来认识,切不可被网络盛传的所谓野史所蒙蔽。
细数手头零碎的资料,感觉可用十宗“最”来概括女人的脚丫子之诸多疑问,还原其一个真实的娇点。否则,老是把女人追求脚小看作是一种“变态的文化现象,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甚至无限延伸出“一个民族集体‘患病’千年”,是说不通的,亦有失公允。
最令人不解的千古之谜。
按照自然的逻辑,女人应该具有较大的脚才更合理。女人需要孕育后代,怀孕之后身体前部体重增加提高了双脚的重心,向前跌到的可能性因此剧增,大脚无疑可以站得更稳,这对孕期女性的安危尤其重要。此外,孕期的间循环系统会导致韧带松弛,降低了脚的运动能力,因而也需要更大的脚才能保证跟平时具有同等的运动步幅。
实际上,女性自古以来普遍拥有相对她们的身高来说更小的脚,如《诗经》曰:“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一副令人神迷的小脚美人夜行图。这与自然选择的预期完全相反,不能不说是一个千古的谜团。
最早的正史记载。
不少历史爱好者均认为,南唐李后主的宫嫔窅娘,是追求小脚的第一人,依据来源于《道山新闻》的记载,其实这是十足的野史,不可采信。关于女人缠足的起源,其他的还有始于夏商、始于隋,等等说法。赵炎以为,最早的正史记载,应该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到的先秦临淄歌舞姬。太史公写道:“临淄女子,弹弦,踮缠。”其中“踮缠”二字十分形象地再现了女人缠足的历史。
所谓“踮”,是指女人走路用脚尖点地,显然是形容脚的形状(想想现代女子穿高跟鞋走路的样子),无论审美效果如何,缠足的最大使命,或许正是为了保证脚的这种形状,以满足男人对于婀娜多姿的审美。当然,太史公的记载,可能仅限于少数风月场中的女性所特有,民间并无此习俗。
最早形容女人小脚的诗。
六朝乐府《双行缠》曰:“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这应该是最早的关于女人缠足的诗了。
至于唐代白居易的《上阳人》恐怕不能算:“玄宗末岁初选入,入时十六今六十……妒令潜配上阳宫,一生遂向空房宿……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那句“小头鞋履窄衣裳”,是跟女人缠足后的形状颇为相像,但只能说明当时女人的脚很小,穿的鞋子也很小。
杜牧诗中的“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刻画的就很清楚了,连裹脚布的宽窄长短情况也说得明明白白,他可真能花功夫。
最具推广之功的人气帝王。
前文中提到,最流行的女人缠足故事,当以李后主的宫嫔窅娘。如果这个故事属实,那么,窅娘为何要缠足?谁都知道缠足是个痛苦的过程,尤其是成年人缠足更加不易。
这个话题说起来比较俗,但也不能不说。上有所好,下必行之。肯定是李后主喜欢小脚女人,窅娘为了争宠,才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以迎合李后主的性选择。也就是说,李煜对女人追求小脚美的习俗,有着前无古人的推广之功,也最有人气。
关于李后主的诸多词作里为何不见当时女人缠足的描绘,暂且存疑。南唐及当时的其他王朝,尽管民间女子并不缠足,但宫廷后妃们在从众心理和争宠策略的驱使下,开始竞相模仿,却是不争的事实。缠足在皇宫内流行起来,并被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家眷所模仿,到了北宋时期,已经蔓延到普通阶层,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惯例或者习俗。
最早刻画缠足的词作。
苏东坡的《菩萨蛮》词,应该是历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词中写道:“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他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字标准:瘦、小、尖、 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连苏轼这样的杰出男士都歌咏和欣赏缠足,可见女人缠足确乎充满了美感。
我们知道,文学作品的写作,是以习俗的出现(社会现象)为依存条件的,说明宋代女人缠足已经蔚为流行,渐而成为习俗。与此互为佐证的记载有二。一是北宋太平老人所著《袖中锦》:“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把缠足习俗与洛阳牡丹、建州香茗并称为当时天下三奇;二是《辍耕录》:“元丰(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
最早将“小脚”代称女人的朝代。
许多人一提到缠足,总冠以“三寸金莲”,其实不对。“三寸”之说,确实始于南宋,如赵令时有词《浣溪沙》曰:“稳小弓鞋三寸罗。”但“金莲”一说就值得商榷。有人说是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而是舞台艺术形象;还有人说,跟佛教的莲花有关系,在前面加个“金”字,表示珍贵和美好。三寸指其小,金莲指其状,都是泛指,二者连在一起,就成了“三寸金莲”,在宋代,这是书面语。
缠足属于民间行为,因此当以民间用语为准。南宋时期,民间称呼缠足女人,常用的词汇是“小脚”(南方),“小脚儿”(北方),特别是到了南宋末年,“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最残忍的历史事件。
明末起义军首领张献忠进占四川时,曾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残忍至极。
这个事件足以说明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通过两宋的发酵,元明女子缠足已遍及民间每个家庭。逮至清代,朝廷先是下令禁止缠足,但民间女子集体抗议,于是,抗议有效,朝廷取消了禁令。
最精彩的倒错比喻。
西方有学者根据性选择理论设计了一个倒错比喻,他们将雄孔雀比喻为女人,雌孔雀比喻为男人。
雄孔雀具有硕大美丽的尾巴,这是雌孔雀“选择”的结果:具有美丽尾巴的雄性更受青睐,因而可以留下更多后代。爱江山更爱美人,虽然大尾巴带有种种不便,甚至可能让雄孔雀成为天敌口中的猎物,但具有这种广告牌的雄孔雀更可能成功地完成传宗接代的宏图大业,因而这一不可思议的特征就保留了下来。
在女性缠足的案例中,古代男性扮演了雌孔雀的角色,缠足女人则是扮演雄孔雀:男人喜欢缠足女人,因此缠足女人繁衍的成功率更高,而缠足女人留下的后代中女性也通常缠足。
最不足为外人道的臆测。
古代女人缠足,可能跟男人的“老牛吃嫩草”的癖好有关。
在古代,六七十岁的老翁纳娶十五六岁少女做妾的例子,比比皆是。女人都希望自己年轻,当然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更年轻。另外,未曾生育过孩子的女人,也更能得到男人的宠爱,如传统贞洁观所隐含的意指,在这里体现得最淋漓尽致。
从脚的绝对大小来看,孩子的脚要小于成人的脚,因此单纯的小脚的确可以跟年轻发生自然而然的联想。另外,脚的大小随年龄增加而增加,已婚女性的脚通常要大于未婚女性,这些也都意味着小脚确有可能作为年轻和未曾生育的有效指标。
选择年轻女性作为伴侣,对男性来说至少有两样好处:第一,拥有更长的女性生育期,意味着他可能借此留下更多的后代;第二,减少女性之前怀孕带来的后果,或者养育别人孩子需要付出的代价。
这种臆测当真不足为外人道也!
对女人缠足最矛盾的男人。
当然数康有为莫属。这位老夫子妻妾成群,个个都是缠足女子,可见老夫子骨子里还是喜爱缠足女子的。但在1896年上给朝廷的奏折中,却对女人缠足习俗大加鞭挞:“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
在他的笔下,女人缠足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主要象征之一,是“国耻”;在他的床上,缠足的女人,是最让他想入非非的销魂,恨不得天天帮女人洗脚、剪趾甲、磨厚肉、擦干、敷粉,借机搔弄趾间,抚握小脚,“趣味”尽在其中。如此矛盾的学问家,无疑世所罕见!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古代女人缠足,在追求自身形体美的同时,实际上也是体现男性中心主义的必然,与落后、丑恶、变态等词汇无关。女子改变形体以求“美”,是世界上许多民族都存在的现象。非洲有些民族的女子以嘴大为美,设法把嘴唇拉长;有的以颈长为美,用银环把头颈垫高;有的以无牙为美,锉去牙齿;欧洲中世纪的男女都以细腰为美,于是盛行束腰;目前全世界女子较流行的高跟鞋,穿了走路娉娉婷婷、挺胸扭臀,也与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异曲同工之妙。
显然,古代女子修饰身体的特定部位以顺应社会的审美观念(以及其它观念习俗),应当是个人的基本权力。“女为悦己者容”,虽然不平等,却不是罪过。这就是真实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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