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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全国将推广使用网络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4月1日

全国将推广使用网络发票

《办法》明确要求,4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同时,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网络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雨城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税务部门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应税劳务来确定应纳税额。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开给对方的收款的书面证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应纳税情况,是税务机关征税的重要依据。

“目前,网络发票的相关政策,我们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对网络发票推广实施的举措,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谈到,2012年全社会电商交易总额已经超过50000亿元,可见,网络销售并不亚于传统的实体店销售,所以,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网上交易行为出台一系列政策,通俗来说,也是出于对市场竞争公平的保护。”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均应纳税,网上店铺与传统实体店相比,只是销售的模式不同,但实际上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该工作人员说,就目前来说,网络交易的征税一直以来都是税务部门的一个空白,如何监管确保税源不流失也是我国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所以出台关于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已是大势所趋。

正如该工作人员所言,近年来,随着商品销售方式的多元化,网络购物在我国发展迅速,B2B(企业间交易)、B2C(企业与消费者间交易)、C2C(个人间交易)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网店凭借着方便快捷,价格低廉备受消费者青睐。

对此,也有国内专家称,《办法》出台施行,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但征税主要针对是像B2C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网店商家坦言:

征收管理应区别对待

对于专家“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对在淘宝经营雅安土特产的网店店主杨女士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就是因为网络经商成本低,不缴纳各种税费,我才由实体店转为网络经商。”杨女士说,如果税务部门能通过店铺规模、经营类别来区别对待,征收税费,自己便能接受对网店进行征税,毕竟能出具正式发票,消费者也会对自己店铺更加信任。

正如杨女士所期待的网店征税方式,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对网店征税不宜搞“一刀切”,征收管理应区别对待,建议现阶段采取“管大放小”的形式。“近年来,不少人通过网络电子商务拓展就业渠道,这是国家积极鼓励的,对于那些处于起步阶段,年营业额较小的个人商户,税收方面应当给予支持。”杨卫华说。

但也有电商表示,并不赞成征收管理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电商,都在网上卖同样的东西,但是有的因为不用交税,就可以卖得价格很低,形成很大的价格差,长此下去,将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在淘宝经营一家女装店的小唐也道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旦网络发票开始征税,网店成本将提高,利润会更薄,自己也会选择提高产品价格,这样的“涨价”的结果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

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电商的核心优势在于服务和诚信,即使暂时失去价格优势,但整个行业从此可以走上更规范的道路。

消费者表示:

政策出台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

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发现,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如果对电商征税,对他们进行网购会不会产生影响?

“听到要对电商征税,以后网购也能拿到正规发票,心里顿时觉得网购有了保障。”网购新手小张告诉记者,今年年初,自己尝试在网上购买一件羽绒服,却因为质量原因和店家争吵了几次,自己一气之下给了店家一个差评,还招来一阵恶骂。“国家推广网络发票,对电商征税,是保障网购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体现。”小张坦言,自己很期待网络发票推广实施到雅安。

对电商征税,网购达人陈燕给出了自己观点。她告诉记者,除了在品牌产品的网上旗舰店购物,在收到货物时也能收到发票,通常自己购买的“便宜货”或者限时抢购产品都不会有发票。“如果买了大家电或者价值较高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交易纠纷,由于缺少消费凭证,我们消费者很难维权。”陈燕告诉记者,国家推广的网络发票能覆盖到所有网店就更好了。

据了解,目前,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大多数自主营销型B2C电商平台已经具备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但很多个体卖家依然没有实行规范化运作,也没有缴纳税款,质量参差不齐现象较为严重。

“如果出台政策,自己将不会选择网购。”市民刘燕则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之所以选择到网上购物,就是同样的产品,网店就是比实体店便宜,如果对电商征税,岂不是“逼”电商将税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对此,也有专家认为,税务机关应大力推广网络发票,争取让每一笔交易在网上支付时都能自动产生电子发票,这是有效保障网购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务实举措。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也表示,“目前国税总局正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对其完善,既要促进发展,又要使其健康发展,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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