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士祯 撰
先文简公手定 新城家塾传本
【说明】
1、原本直书,各字右旁加有关符号,有些字旁无加符号。
2、在第一首诗下面有关于所用符号的说明:
平作○,仄作●;必不可易者作●●,○○;平不可仄者作☉,仄可换平者作£。凡不可论者勿论。二四定式止作○●
3、因●与○缩小时不易分辨,特将原●改为◣,“●●”改为■,“○○”改为◎。
4、原来所标符号看不清者,用?表示
5、在[ ]记诗句中各字平仄。对原本未标记符号或所记符号看不清者,将该字平仄外加()或〈 〉。凡带( )者,表示该字之平仄与()内所记平仄相反。如“(平)”表示该字实际为仄声,“(仄)”表示该字实际为平声。带〈 〉者则表示所记是该字实际之平仄。
6、在[ ]中所记平仄,凡表示“不可易者”,用字体加粗并带下划线表示。
7、繁体字改简化字,异体字改正体字。
粉◣署◣依◎丹。禁◣,[仄仄平平仄]
城◎虚。爽◣气◣多。。[平平仄仄平]【此句后注:“如单句'依’字拗用仄,则双句'爽’字必用平。”】
好风。天◎上◣至◣,[(平)平平仄仄]【此句后注:“如'上’字拗用平,则第三字必用仄救之。古人第三字拗用者多,若第四句则不可。”】
凉 雨◣晚◣来。过。。[(仄)仄仄平平]【注1】
翠?岛◣浮◎香。靄◣,[〈仄〉仄平平仄]
瑶。池。澹◣绿◣波。。[平平仄仄平]【注2】
九 重。闲◎视◣草◣,[(平)平平仄仄]
时 复◣幸◣鸾。坡。。[(仄)仄仄平平]【此句后注:“乃单拗,双拗之法。”】
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字无妨也。大约仄可换平,平断不可换仄。第三字同此。若单句第一字,可勿论。
【按】“双句”即平收句。五言律诗的“双句”有两式:“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平”和“仄起平收”式“仄仄仄平平”。“双句二四应平仄者”即“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平”句,如此诗第二句“城虚爽气多”和第六句“瑶池澹绿波。”“其(双句)二四应仄平者”即“仄起平收”式“仄仄仄平平”句,如此诗第四句“凉雨晚来过”和第八句“时复幸鸾坡”。
【注】
1.“晚”字在《中国古代诗词研究典籍导读·律诗定体》中记为“晓”字。
《中国古代诗词研究典籍导读·律诗定体》网址: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540577388/
2. 此句首字“瑶”只标平声符号,未标“必不可易”符号,可能是一时疏忽。
夏 过◣日■初。长。,[〈仄〉仄仄平平]【此句后注:“第三字用仄声,余与不入韵者同。”】
连◎朝。雨◣送◣凉。。[平平仄仄平]
卷 帘。书◎帙◣静◣,[(平)平平仄仄]
开 户◣燕◣泥。香。。[(仄)仄仄平平]
赐?果?来◎东。阁◣,[〈仄 仄〉平平仄]
分◎冰。近◣玉◣床。。[平平仄仄平]
小 臣。叨◎侍◣从◣,[(平)平平仄仄]
屡 得◣被◣恩。光。。[〈仄〉仄仄平平]
桂 枝。家◎共◣折◣,[(平)平平仄仄]
鸡 树◣代■相。传。。[(仄)仄仄平平]
忝?向◣鸾。台。下◣,[〈仄〉仄平平仄]
仍◎看。雁◣影◣连。。[平平仄仄平]
夜 间。方◎步◣月◣,[(平)平平仄仄]
漏 尽◣欲■朝。天。。[〈仄〉仄仄平平]
知。去◣丹◎墀。近◣,[平仄平平仄]
明◎王。许◣荐◣贤。。[平平仄仄平]
凡第三字俱以平仄平仄联下,与仄起不入韵者相同。
【按】“凡第三字俱以平仄平仄联下”,指整首诗中各句第三字,从第一句到第八句,依次为“平仄平仄平仄平仄”。五言仄起不入韵式、五言平起不入韵式都是这样。而五言仄起入韵式和五言平起入韵式的则为“仄仄平仄平仄平仄”。故前面“五言仄起入韵”中说“第三字用仄声,余与不入韵者同。”后面“五言平起入韵”中说“平起入韵者可与仄起入韵同”可能也是指这一点。
平起入韵者可与仄起入韵同
花◎枝。暖◣欲◣舒。,[平平仄仄平]
粉 署◣夜■方。初。。[〈仄〉仄仄平平]
世◣职◣推。传。盛◣,[仄仄平平仄]
春◎刑。是◣减◣余。。[平平仄仄平]
芸 香。能。护◣字◣,[〈平〉平平仄仄]
铅 槧◣喜◣呈。书。。[(仄)仄仄平平]
此 地◣从◎头。白◣,[〈仄〉仄平平仄]
经◎年 望◣稚◣车。。[平〈平〉仄仄平]
振£衣。直◣上◣江。天。阁◣,[(平)平仄仄平平仄]【此句后注:“此字可平。凡仄可使单。”】【注1】
怀古◣仍◎登。海◣岳◣楼。。[(仄)仄平平仄仄平]【“仍”字后注:“此字关系”】
三楚◣风 涛。杯。底◣合◣,[(仄)仄〈平〉平平仄仄]
九江。云。物◣坐◣中。收。。[(平)平平仄仄平平]
石牌。落◣照◣翻◎孤。影◣,[(平)平仄仄平平仄]
玉带◣山◎门。访◣旧◣游。。[〈仄〉仄平平仄仄平]【“山”字后注:“此字关系”】
我◣醉◣吟◎诗。最◣高。顶◣,[仄仄平平仄平仄]【“最高”二字后注:“二字本宜平仄,而“最高”二字系仄平。此谓单句第六字拗用平,则第五字必用仄以救之,与五言三四一例。】
蛟龙。惊 起◣暮◣潮。秋。。[〈平〉平(仄)仄仄平平]
凡七言第一字俱无论,第三字与五言第一字同例。凡双句第三字应仄声者可拗平声,应平声者不可拗仄声。
【注】1:在原本中,“此字可平。凡仄可使单”这一注文是放在“振衣直上江天阁”一句之后,“此字”指哪个字?在《中国古代诗词研究典籍导读·律诗定体》(见前)中,讲课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文学院讲师诸雨辰说是指“直”字。此“直”字位于该七言句第三字位置上。
轻阴。小雨◣夜■连。晨。,[〈平〉平〈仄〉仄仄平平]
中使◣传◎呼。散◣紫◣宸。。[(仄)仄平平仄仄平]
天气◣薰蒸。疑。作◣暑◣,[(仄)仄〈平〉平平仄仄]
风光。回。转◣欲◣留。春。。[〈平〉平平仄仄平平]
班分。輦道◣花◎迎。佩◣,[〈平〉平〈仄〉仄平平仄]
仗出◣宫◎墙。柳◣映◣人。。[〈仄〉仄平平仄仄平]
独喜◣联鑣。归。去◣早◣,[〈仄〉仄〈平〉平平仄仄]
六街。消。尽◣马■蹄。尘。。[(平)平平仄仄平平]
待旦金◎门。漏◣未◣稀。,[〈仄〉〈仄〉平平仄仄平]【“金”字后注:“此字必平,凡平不可令单。此字关系。起句比三、五、七句。”】
鸡鸣。月落◣露霏。霏。。[〈平〉平〈仄〉仄〈仄〉平平]
珠玑。灿◣列◣星◎文。动◣,[〈平〉平仄仄平平仄]
剑佩◣森◎严。彩◣仗◣飞。。[〈仄〉仄平平仄仄平]【“森”字后注:“此字关系”。】
十二◣凤楼。开。瑞◣色◣,[〈仄〉仄(平)平平仄仄]
三千。凫◣舃◣庆◣垂。衣。。[〈平〉平仄仄仄平平]【注1】
太平。有道◣凝◎毓。日,[(平)平〈仄〉仄平平〈仄〉]
万国◣风◎云。护◣紫◣微。。[〈仄〉仄平平仄仄平]【“风”字后注:“关系”。】
【注】1.“凫”字在原本中标为仄声,很可能是误标。“凫”在平水韵系统中属下平“七虞”部。在《中国古代诗词研究典籍导读·律诗定体》(见前)中列为平声。
不见◣闭门陈。正◣字◣,[〈仄〉仄(平)〈平〉平仄仄]
岭云。江树◣五◣年。余。。[(平)平(仄)仄仄平平]
秋风。欲下◣华◎阳。馆◣,[〈平〉平〈仄〉仄平平仄]
粤客◣才◎通。尺◣素◣书。[〈仄〉仄平平仄仄平]
蒲涧◣红泉。应。不◣改◣,[(仄)仄〈平〉平平仄仄]
罗浮。翠◣羽◣梦◣全。疏。。[〈平〉平仄仄仄平平]
天南。耆旧◣今◎头。白◣,[〈平〉平(仄)仄平平仄]
珍重◣新。诗。独◣起◣予。。[(仄)仄平平仄仄平]【注1】
【注】1. 此句第3字“新”似只标平声符号,未标“必不可易”符号,可能是一时疏忽。
右《然灯记问》二十一条,《律诗定体》一纸,为家塾传钞。除已刻七古平仄论及诗??种外,此则向无刻本。?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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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定体》图谱1)
(《律诗定体》图谱2)
【附记】 例诗的诗题与作者
1、第一、二首:[明]金幼孜的《夏日喜雨写怀》其一、其二
金幼孜(1368—1432):明江西新淦人,名善,以字行。是明代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永乐元年(1403)改翰林检讨,与解缙等同值文渊阁,迁侍讲。官至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2、第三首:[唐]崔峒《奉和给事寓直》
崔峒(?—?):唐代宗时(762—779)进士,大历十年(775)以拾遗充使往江淮访图书,后入集贤院为学士,为“大历十才子”之一,与韦应物、戴叔伦、严维、皇甫冉等酬唱。以五七律见长。
3、第4首:[唐]杨巨源《酬令狐员外直夜书怀见寄》
杨巨源(755—?):唐河中(今山西永济西)人,字景山。行第十二。唐德宗贞元五年(789)登进士第。曾任国子监司业。工诗,旦暮吟咏不辍,年老头摇,人言吟诗所致。韩愈有《送杨少尹序》记其事。生平见《唐才子传》卷五、《唐诗纪事》卷三五。
4、第5首:王士禛《登金山二首》其一
5、第6首:[明]程敏政《四月五日微雨免朝,与李太史世贤步出皇城门,喜而有作》
程敏政(1445—1499):明徽州府休宁人,字克勤。成化丙戌二年(1466)一甲进士第二名。授编修,历左谕德,以学问该博著称。弘治(1488—1505)中官至礼部右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掌院事。见唐寅乡试卷,激赏之。十二年(1499),主持会试,以试题外泄,被劾为通关节于唐寅等,下狱。寻勒致仕卒。有《新安文献志》、《明文衡》、《篁墩集》。
6、第7首:[清]萧宸捷《早朝》
萧宸捷(1661—1725)是大埔百侯侯北人,字俞聘,号筠洲,是大埔入清第二位翰林官。康熙五十七年(1718)戊戌科二甲进士,入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曾充《省方盛典》纂修官。
【按:此诗是否萧宸捷所作,尚有疑问。可参见拙作《萧宸捷的七律〈早朝〉之谜》,载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60566886.aspx
7、第8首:王士禛《荅陈元孝寄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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