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 |
发布时间:2009-5-8 0:00:00 |
200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于5月 18-20 日组织博士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 英语:50分;业务一55分;业务二55分。 复试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80%。 二、复试考生名单:以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考生本人在招办网页上查询)。 请参加复试考生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1),并严谨求实地填写该表,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2、签订《博士生录取承诺书》(附件2)。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2、英语听说测试: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学院统一安排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分为三部分: (1)主考老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录音后,完成短文填空(4个填空),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 2、体检: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时间: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 注:体检:体检费57元(自备零钱)、1寸照片一张。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统考生5月18日(全天)到校医院参加体检。直接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提前攻博生在报名时未体检者于5月15日或18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五、复试报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 2.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附件3);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5.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者不交第④项材料,但必须具备招生简章上报考条件4中的(2)、(3)、(4)三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写好本人通信地址的信封2个。地址一定要准确,收件人要明确,字迹要清楚。 六、复试初录: 由导师根据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人数,报学院、学校批准。 录取名单公示后,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7557814 七、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doc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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