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暂不需现金,在您提交赎回委托时建议将资金回到货币基金,即转换为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未开放与华夏现金增利货币转换业务的基金或者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暂停转换转入业务时,不可以进行此操作。 |
| 您可以在任一时间提交交易申请,若提交时间是在非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15:00以后,系统将视其为下一基金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
| 一般地,T日的赎回申请,T+2日起可查询确认结果。华夏中小板ETF赎回确认金额请在T+4日起查询,华夏全球股票(QDII)赎回确认金额请在T+3日起查询(工作日详见华夏全球股票(QDII)开放日表)。 |
| 一般地,如果T日的赎回申请确认成功,则赎回款将于T+3日划往对应的银行账户。注: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货币、华夏财富宝货币赎回款在T+1日划出,债券型基金赎回款在T+2日划出,华夏中小板ETF赎回款在T+4日划出,华夏全球股票(QDII)赎回款在T+5日划出(工作日详见华夏全球股票(QDII)开放日表)。 |
| 除华夏财富宝货币外,对于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基金,如果您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100份,则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能低于100份;且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须保持赎回后的可用份额余额不少于100份(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无此限制);如果您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申请赎回的份额则必须包含全部份额数。例如:持有89.12份前端收费模式的华夏回报混合,申请赎回的份额需要输入89.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