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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4
有律师能评一下吗?老潘又有招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买房避税妙招: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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