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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打气球被判刑”里的真问题

摆摊打气球被判刑”里的真问题


在所有的法律中,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其强制性最为严厉,错误使用刑法导致的“副作用”最大,也是最应当避免的。

据报道,今年51岁家住天津市河北区的赵春华,因为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有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被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赵春华不服判决表示将提出上诉。(12月30日澎湃新闻)

这起枪支案很容易让人想到前不久内蒙古法院判决的一起农民收购玉米被判刑的案件。两起案件被告人都是违反了不熟悉的法律法规,枪案的主角赵春华违反的是《枪支管理法》规定,收粮案的主角王力军违反的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二者还有一个最大的共通之处是,平时觉得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怎么说犯罪就成了犯罪?这种从平常事到犯罪的陡变让人难以接受。当事人本人及其家属接受不了,普通的民众似乎也不接受。

不过,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两起案件的判决似乎也有法可依,甚至可能还是法院慎重讨论过的。以上述第一个枪支案为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即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赵春华有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由此,足已超过定罪的标准,将其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符合法律规定。而引起人们争议的问题在于为何明明是平日的玩具枪却能构成犯罪。原因无非是民众对于犯罪的日常认知和法律对于犯罪的实际规定不一致。民众认为可能不是犯罪的行为,法律可能已将其规定为犯罪,也就是说立法与守法相互脱节了。

从立法层面上说,法律将一个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是立法者经过实证研究得出的结果,这种行为必须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人员在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无疑首先要依照法律规定,以其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判定犯罪的标准。从上述两个案例来看,司法人员似乎都是依照相关规定行事。甚至,审判者可能认为还是“手下留情”了。问题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除了违法性判断外,还应对其行为内容本身进行实质性评价,考量其是否确实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一点往往更为复杂。

一切法律都是以保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最终目标,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利益造成侵害。但是,不能排除一部分违法行为在形式上虽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由于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法律没有变化),其违法的内容已经失去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人员在做评价时难免会出现分歧,从而作出有争议的判决。

其次,作为普通民众,对于一些常见的犯罪往往认识有余,例如杀人、强奸,抢劫或盗窃等。而对于具体到枪支的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苛求民众必须了解则并不现实。同时,违法乃至犯罪行为通常会违背社会生活常轨,而国家对任何行为也是有一定的忍耐限度的,如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没必要作为犯罪来处理。就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来说,一个认为自己只是“摆设了一个玩具枪打气球的摊位”,另一个可能是“在无照情况下收购粮食”,这两个行为的本质都在一般社会民众忍受的范围内。特别是他们都会比较,身边好多人都在这么做呢。这时,普通民众的认知就与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判决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势必让人质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则,甚至减损刑法的权威与严肃性,对培养和树立民众的法律信仰亦无益处。

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这个矛盾,还是有赖于司法人员的积极作为。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法院和法官仍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司法者不应只是看到某些行为违反法律规范的一面,更应看到行为在本质上是否侵害法律保护的利益,特别是要综合衡量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法律不强人所难,何况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底线,不能轻易适用。

其实,关于枪支案的争论已经发生过多次,如近年来各地对于走私玩具枪的案件判决就大不相同,这类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早就引发关注。在不同法院“各自为政”的背景下,最高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就这类典型问题进行统一干预,维护法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事实上,最高法院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指导下级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好在我国2015年初开始设立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如今,巡回法庭已经对全国实行全覆盖。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就是要总结不同地区的审判经验,呼应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对于这一类“民众难以接受”的案件,巡回法庭可以纳入管辖并给出权威的说法。

在所有的法律中,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其强制性最为严厉,错误使用刑法导致的“副作用”最大,也是最应当避免的。在刑法适用领域,如何“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不仅仅体现在依法惩治犯罪的过程中,也体现在让当事人和普通民众信服判决的结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已依法指令有关法院再审内蒙古这起农民收购玉米被判刑案,这在一定意义上告诉我们,刑事判决不能给人太突然的感觉,刑事判决需要社会和公众的认同。

本帖来自凤凰网> 凤凰评论  有道理,有一些法律法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条款应该及时进行修正,说实话对那种摆地摊气枪打气球赚几个小钱糊口的老太太实在是没必要做过于严厉的处罚。可以判个缓刑罚俩钱啥的...转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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