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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1
“10月8日医学院急诊科相继来了九个吃烤鸡腿中毒的病人,就是街上转起烤的那种,症状比较严重,其中一个小孩还被送往重症监护室,请大家不要在外面买烤鸡腿吃了。”10月5日,不少网友在微信上转发了这条消息,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这个消息是真是假?昨日,记者进行了核实,当天确实有人中毒,但是否有9人中毒并未得到证实。
昨天下午,记者在遵医附院了解到,中毒的幼儿小涵(化名)年龄不到三岁,目前在ICU进行治疗,还未脱离生命危险。住院部医师表示,孩子入院时发烧、呕吐、腹痛,并且全身发乌,有明显的急性食物中毒症状,目前需进一步观察。对于当天是否有9人吃了烤鸡腿中毒,该医师表示并不知情。
据小涵的爸爸马先生回忆,5日中午,他带着家人到中华路苟家井逛街,从市场出来时,看到旁边有一小摊在卖烤鸡腿,小涵吵着要吃,于是,他花了6元钱买了一只,儿子吃了大半个鸡腿后,剩下一点被家人吃了。
没想到,大约20分钟后儿子突然喊肚子疼,本来准备继续逛街的马先生立即带着孩子回家。上了公交车后,儿子痛得更厉害了,并且开始呕吐,脸色发白,嘴唇也变乌了。与此同时,吃了鸡腿的家人也开始呕吐。马先生吓坏了,此时公交车正好在遵医附院附近,他立即抱着儿子冲进了急诊室。通过医生的初步诊断,儿子被诊断为食物中毒,情况十分严重,并被立即送进了ICU病房。而家人由于食用不多,目前已无大碍。
“儿子早上在家就吃了一碗面,隔了4个小时才吃的烤鸡腿。”马先生心想,肯定是烤鸡腿有问题,于是他立即回到苟家井找摊主,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回到苟家井时,马先生发现摊主还在继续销售鸡腿,而此时,还有其他市民也来到摊位前,表示自己的孩子吃了这家的烤鸡腿中毒,并已经送往医院治疗。
大家认为摊主销售的鸡腿有问题,要求对其进行检验。随后,中华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将摊主未销售完的鸡腿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昨天下午,记者从红花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过对未销售完的鸡腿和中毒者的呕吐物等进行检验,初步鉴定为亚硝酸盐中毒,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目前,摊主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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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3至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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