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元代官制-俸禄(3)

军官俸禄
元朝的军队分宿卫和镇戍军两大系统。但按支取廪禄的类型来分,则是宿卫中的怯薛为一系统,其余的为一系统。

怯薛的支俸体系是独立于中原俸禄制以外的一个系统。因为它没有品秩,所以不依品支俸。从成吉思汗时代到至元中期,怯薛都保持着自行给养的旧例。从至元十八年八月始,政府“给怯薛丹粮,拘其所占田为屯田”。不过这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到至元二十九年,才“命宿卫受月廪……,宣徽院仍领之”(《元史·世祖纪十四》)。

大德七年,元廷针对怯薛冗滥的情况,汰除了滥请钱粮者,规定父子兄弟世代相袭者才可给之。延祐二年,政府正式定立宿卫支粮例。

此外,怯薛还可得到各种名目的赏赐,还有岁赐(例钱)及一定数量的草料、刍豆。

侍卫亲军及镇戍军官的廪禄是按等级或品级支付的。它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蒙古国时期到中统年间,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军官皆无俸禄。(2)从至元三年到至元二十二年,诸军官的俸禄由士兵力役及政府颁给的俸钱,或肉、麦、米、酒等实物构成(军官领取分例到至元十七年停止)。

据《元史》记载,至元三年,董文炳与忽必烈密谋时曾说过:“‘将校素无俸给,连年用兵,至有身为大校出无马乘者。臣即所部千户私役兵四人,百户二人,听其雇役,稍食其力。’帝皆从之,始颁将校俸钱,以秩为差。”(《元史·董文炳传》)这是汉军军官支使力役和取得俸钱的最早记载。李璮乱后,忽必烈罢世侯,行迁转,对军队进行整顿。至元七年,定军官等级,万户、总管、千户、百户、总把,以所统军士为差。同年秋七月,初给军官俸。俸钱数不详。尽管军官已有俸钱,但他们依然索要分例,其中“万户,羊肉三十斤,麦三十斤、米三十斤、酒三十斤。千户减半。百户比千户减半”。至至元十七年,元朝政府方规定:“军官有俸,休应副饮食。”

除俸钱和分例外,蒙古军、汉军军官支使士兵在至元三年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以致元朝廷不得不对此加以限制,规定诸军官役使军人,万户八名;镇抚、千户四名:弹压两名。多使者要受停俸停职的处罚。

对于新附军军官,虽在至元十一年曾定新附军官品级,但到至元十二年,“用兵日本倭国,而军民之官,廪禄未有定制”。至元十五年,定江南官吏俸禄,但新附军军官之俸,或未定,或未实行。于是,至元十八年十一月,元政府给扬州新附军将校钞,人二锭。显然,至少到至元十八年,对新附军将官无一完整的支俸制度。

至元二十一年,元廷确定了汉军军官品级。至元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上、中、下万户府军官的俸钱与上、下路、散府同品级的俸钱相同。上、中、下千户所军官的俸钱分别与上、中、下州的同品官吏的俸钱同。此外军官可支使一定数量的士兵,军户之田四顷之内可以免税。

桑哥执政时,为紧缩开支,尝征军官俸。继大德七年给内外官吏依例添支俸米后,大德八年,政府依例给诸翼军官支俸米。至大三年,又添军官俸,其中在朝军官按减去加五的办法将中统改支至元钞,等于增俸之三点三倍;外任军官将相当于原来的七成改支至元钞,等于增俸之三点五倍。皇庆二年,仁宗又重申了这一政策。随朝军官可能在延祐七年依俸折米。其后直至元朝末年都没有变化。

职田

北方外任民职官吏的职田是至元三年确定的,具体数额还难以肯定。至迟在至元二十一年,北方官吏的职田已如下表所示。由于至元三年至至元二十一年俸禄的调整从未提职田问题,因此,似乎可以认为,该表中反映的数额大多数在至元三年即已确定。江南地方官职田定于至元二十一年。当年,中书省据省咨定议:“官员职田,江淮闽广,地土不同,合依中原迁转官例,每俸钞五贯给公田一顷。都省议得比及通行定夺以来,比附腹里官吏职田体例,于无违碍系官荒闲地内减半拨付。”据《至顺镇江志》所载镇江府官吏至顺年间职田数,可知官吏实得职田与上述规定基本接近,并且,南北官吏职田除至大二年“拘田支米”旋即恢复外,其数额到元末都没有变化。由于元代钞币贬值情况十分严重,职田租入成为地方官相对稳定的收入。

  

返回顶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官僚等级和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的工资待遇
掌故 “万钟”与“斗食”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三十六卷
中国古代兵制20-元朝兵制
中国古代的俸禄制度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