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局道歉 科长被停职 |
近日,网上曝光的“河南新郑市民用郑州盐被罚款”消息引发热议。日前,记者从新郑市委宣传部获悉,当地盐业局已向被罚者道歉,并退回没收的食盐和200元罚款。另外,该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
记者联系到了受罚的面馆老板黄先生。“一个月前,我在郑州十八里河镇开餐馆,后来搬到了新郑市龙湖镇,有半箱盐(22袋)没舍得扔,就带来了。”黄先生说,这盐都是真盐,也没有过保质期。10月15日,新郑市盐业局工作人员来检查时发现了这批盐,便称违反了相关规定,罚款200元。
新郑市盐业管理局一位郭姓科长说,食盐是国家专营产品,按照该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该热干面馆的用盐行为属跨区域用盐。
“我的盐是河南省盐业总公司出品的正规盐,为什么郑州的盐到它的下属县市就要罚款呢?”黄先生不解地说。此事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热议。黄先生告诉记者,18日下午,盐业局的领导向他道歉了,并退回了被没收的食盐和200元罚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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