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法类专业历来有五院四系之称,即我国最早,最好的法律院系,是在1953年院系大调整后逐渐形成的。五院,指的是原来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它们的院校代表主要是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主要是在法学类、语言类、新闻类、经济类、管理类。
中国人民大学是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