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
'k'k'k
1 总则
1.1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指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 中形成的有关施工安全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1.2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 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1.3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 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 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应执行本规程,还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
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2.1通用职责
2.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 法规、
规范、标准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2.1.2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 全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岗位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1.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 整理,并保
存到工程竣工。
2.1.4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管施工现场安 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 作。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1.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 有效、完整和
齐全。
2.2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2.2.1应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