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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管人员”办事指南、部版电子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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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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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住建局

南通地区“安管人员”工作电话:

0513-80982809(考核)、83515509(其他许可事项办理)

南通市建设无纸化考试中心

南通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电话:

0513-59000502(含监督、投诉)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处

附件:

1.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事指南

2. 我省“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1.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事指南.docx

附件2:2. 我省“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常见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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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许可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确认、受理审批、电子证书发放和领取。聘用企业需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中申报个人需通过“苏服办”APP“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用内确认申请

一、业务流程

(一)各项业务基本流程

1.单位调动申请。新聘用企业提出业务申请后,原聘用企业可登录服务平台确认。同时,个人登录“苏服办”APP确认。

2.延期、注销申请。聘用企业提出业务申请后,个人登录“苏服办”APP确认。

3.注销转外省申请。从本省调动省外地区的,在原聘用企业提出业务申请后,个人“苏服办”APP确认。

4.外省进苏,分两步操作。

(1)省外证书信息录入。由现聘用企业提出“省外证书信息录入”申请,个人登录“苏服办”APP确认。

(2)外省证书调入。省外证书信息录入审核通过后,由现聘用企业提出“省外证书调入”申请,个人登录“苏服办”APP确认。

5.个人信息变更。由现聘用企业提出申请,个人“苏服办”APP确认。

(二)企业发起业务申请流程

聘用企业登录服务平台,在“安管人员”模块内选择对应业务发起申请。

聘用企业登陆方式: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jszwfw.gov.cn/),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级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个人服务”→“'三类’人员”,页面跳转“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法人登录”,注册并登录后,点击“进入系统”按钮进入服务平台。

(三)个人确认流程

1.个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苏服办”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个人用户”,选择“立即注册”“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我的”→头像→“个人信息”→“实名等级”进行L4级别实人认证。

2.认证通过后,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个人需登录“苏服办”APP进行“人脸识别”,完成身份核验后进入APP。点击 “首页”→“搜索栏”,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应用小程序,选择“我要办事”→“事项确认”,对已发起的业务申请进行确认。

个人确认申请事项的时限为自企业发起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超过确认时限的,作为放弃申请,服务平台将终止办理流程。

二、申请材料及相关申报条件

(一)证书变更

1.单位调动

(1)单位调动申请表;

(2)原单位解聘合同;

(3)新单位聘用合同。

2.强制变更

由新聘用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安管人员模块发起“强制调动”业务申请,提出业务申请后,个人“苏服办”APP确认。按照服务平台提示上传原件扫描件:

(1)强制调动申请表;

(2)新单位聘用合同;

(3)新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解聘证明(或提供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上报后等待审核即可,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强制调动。

注:安管人员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不予变更:(1)处于延续申报状态;(2)证书处于暂扣状态。

3.跨省调动

(1)外省证书录入

①原考核合格证书;

②原单位解聘合同;

③新单位聘用合同;

④外省证书信息录入表;

⑤省外跨省变更批准证明。

(2)外省证书调入

外省证书调入申请表。

4.注销转外省

(1)注销转外省申请表;

(2)原单位解聘合同;

(3)新单位聘用合同。

注:从本省调动省外地区的,在原聘用企业提出业务申请后,个人“苏服办”APP确认。审核通过后,个人可在“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jsjsrc.cn/swhyFront/)→“证书查询”→“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跨省变更证明”栏,自行下载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跨省变更批准证明”,您可凭该证明至外省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现场盖章。

(二)个人信息变更

1.信息变更申请表;

2.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注:若姓名存在空格,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字母X大小写问题,请出具情况说明(企业盖章,个人签字)。

(三)证书注销

1.证书注销

证书注销申请表。

2.强制注销

企业不配合安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中办理注销申请的,安管人员可到省窗口申请办理强制注销,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原聘用单位破产倒闭时资质吊销或注销证明、原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证明、劳动仲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表(申请人签署表中注销诚信声明)。

办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B20窗口。

(四)证书延期

证书延期申请表。

安管人员需要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聘用企业在服务平台中发起延期申请并上报。

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证书延续: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延期:

1.不符合上述准予证书延续条件的;

2.B类人员年满65周岁或C类人员年满60周岁的。

注:对于证书到期未准予延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续手续的,证书自动失效,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自动注销。

三、申请事项查询

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进程可分别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企业:通过服务平台查询。

个人:通过“苏服办”APP“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用小程序查询。

四、电子证照打印电子证书颁发和领取

审批通过的,以电子证书形式核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自2023年5月30日起,安管人员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证书持有者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部版安管人员证书”页面,自行查询或下载。

2.持有我省旧版安管人员电子证照的,将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请持证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换发期间,尚在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效力,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书查询”自行查询或下载电子证书。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

五、其他事宜

1.聘用企业和个人,在提出业务申请和确认时,须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状态可以通过“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jsjsrc.cn/swhyFront/)→“证书查询”→“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查询”进行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咨询:025-83666746

技术支持QQ群:73347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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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1.“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如何下载?

证书持有者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部版安管人员证书或部版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页面,自行查询或下载。

2.考核合格的“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生成时间。

 “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一般情况下,预计10个工作日生成电子证书。请耐心等待。

3.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电子证照未生成!”如何处理?

“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业务核准后,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生成规则和流程,一般情况下,电子证书生成需5个工作日,请不要重复操作。

4.部版电子证书下载后证书打不开(文档大小0KB)或提示“OFD格式打开失败(文档大小3KB)”,如何处理?

发现上述问题,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部版安管证书”模块,查询安管人员证书后,点击“损坏修复”,预计2个工作日重新生成电子证书,请不要重复操作。

5.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请重新上传照片”如何处理?

发现上述问题,您可登录苏服办APP,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进入应用。应用首页-我的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大小300k以内)-点击“更换个人证书照片”图标-保存。照片保存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6.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请企业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处理?

发现上述问题,需由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维护信息。保存确认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7.安管人员企业名称变更,电子证书仍是老名称,如何处理?

发现上述问题,聘用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完企业名称变更后,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栏目,点击“变更企业名称”。保存确认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8.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所在企业已存在法人A证,无法生成!”,如何办理?

发现上述问题,是由于聘用企业已存在一本安管人员法人A类电子证书。需由聘用企业在“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对其申请“信息变更”事项,更换相应职务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9.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持有省外证书(发证地:**省,证书编号:***,所在企业:***),无法生成!”,如何办理?

发现上述问题,持证人需注销省外证书后,方可生成我省电子证书。外省证书注销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10.聘用企业如何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办理安管人员证书业务?

聘用企业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须关闭已打开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或“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级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个人服务”→“三类人员”,页面跳转“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法人登录”,注册并登录后,点击“进入服务平台”按钮进入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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