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最火的莫过于战狼, 截止8月3日12:52:45,《战狼2》总票房破19亿!
该片有望登顶2017年国产片票房冠军,超过30亿甚至40亿票房发起冲击。
可以说,《战狼2》在并不有利的情形下,全面实现了口碑+票房的双逆袭!
今天小智从知识产权布局方面对《战狼》做相关阐述。
查阅中国商标局显示,吴京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计拥有57件商标,包括战狼的标志图形和中文,以及吴京的签名商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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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战狼商标注册情况并不乐观,战狼中文商标申请处于驳回复审状态,图形商标也多是处于等待状态。
不禁疑问,战狼为什么没有申请下来呢?
查阅资料发现,战狼在9类、41类已经被注册。
【第9类 电子科学仪器商标】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录音盘等等,我们日常用的电子产品多数在这一类商标里;
【第41类 教育娱乐商标】提供各种培训,语言培训,技能培训等,包括图书馆、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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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软件登记中心可查,从著作权上来看,3年来,吴京陆续登记了“战狼中队袖标”等文字和美术作品14件:
2015年年中,《战狼2》文字作品和《战狼3之末日屠城》文字作品已经登记(疑似剧本);
其中包含影视衍生品--主要是美术作品《战狼展翅》、《犯我中华虽远必诛》、《战狼展翅》、《战狼盾牌》、《战狼手表》、《战狼狼头》、《狼牙挂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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