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湖南娄底双峰县交警部门查获一名交通违法高达94条,累计记423分,违法罚款总额达15700元的交通“违法王”曾某某。
当天,双峰交警在路面巡逻时对一辆湘A牌照的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主曾某某持D证,用伪造的驾驶证C证驾驶,民警经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查实,此车年检有效期标志至2017年11月,再查其违法行为记录,大为惊讶,此车自2015年12月以来交通违法竞达94次。
车主曾某某系双峰县花门镇人,1960年生,近两年内曾因酒驾、准驾不符被双峰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罚并行政拘留过。其车辆行驶于双峰,娄底,湘潭,邵阳,衡阳,长沙六地,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伪造驾驶证、超速、闯红灯、未系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酒驾、准驾不符、违法停车等。
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曾某某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高达94次,共记423分,罚款15700元时,曾某某还振振有词地辩解称“没有造成过交通安全事故,何来的违法?”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扣留,曾某某也被行政拘留,还将受到追缴罚款的处罚。
湖南交警提醒:
不管什么车辆,行驶在路上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车,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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