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快过年的时节,
正是一家人团圆聚在一起,
阖家欢乐迎新年的氛围,
却在2月1日发生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家具厂附近,
一对30岁的情侣在购买年货的时候遇刺死亡。
2月1日傍晚,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街头发生凶杀案,一对30岁左右情侣双双遇害。
案发地位于206国道与瑞丰路交口。据目击者称,案发前,一对男女在红色轿车上,行凶者打破了车窗玻璃,而后持刀朝车上男子行凶。“太狠了,将男子从车上拽下来,行凶者还试图启动车辆碾压。”见状一名女子哭着跑过来,央求行凶者住手,然而对方不但不收手,反而持刀捅向女子。
周围群众拍摄的视频显示,受伤男子穿蓝色羽绒服躺在车头,白衣女子倒在车门左侧。120急救人员赶到时,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女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行凶者是女子的前任丈夫,据说这一对情侣两人都离过一次婚,有缘走到了一起。可能行凶者还沉浸于于前妻的往事中,看到前妻与其他男子在一起心里过于不平衡。
另据周围群众反映,前不久行凶者数次来到家具厂,每次都戴着口罩。最后在这对情侣购买年货的时候杀害这对情侣。警方正全力追捕。
遇害情侣的工友介绍,情侣两人曾在附近家具厂上班,男子是喷漆工,女子打杂。两人在经历过一次感情后,可以看出尤其珍爱彼此,“经常看他们挽手进出工厂,是情侣。要过年了,工厂放假,两人开车买年货准备回家过年,不想遭遇这种事。”女子也是因为央求行凶者不要伤害情侣中的男子,从而遇害。
故意杀人罪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既然已经离婚,感情破裂,
为什么不能走出来?
纠结于前尘往事,只会让人日渐憔悴。
虽然目前,事件还需进一步调查。
但无论如何,
两条人命是回不来了,
也希望警方能早日查清真相。
年关将至,
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财物和人身安全,
顺顺利利迎新年。
综合自今日头条、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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