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那部美国作家霍桑所写的《红字》的朋友,一定对主人公遭受的刑罚印象深刻,这是一种看起来一点都不残酷,但仔细想想却是最残酷的刑罚。
故事的女主角海斯特·白兰在丈夫奇灵渥斯医生失踪之后,和一位叫做丁梅斯戴尔的牧师产生了爱情,她和之前的丈夫奇灵渥斯并不是真爱,海斯特很快就把奇灵渥斯忘记了,和牧师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当时的审判机构却认为她犯了通奸罪,在她的衣服上绣上了一个红色的“A”字作为惩罚。
打开连尚头条,看更多新鲜猛料这个A字代表的意义众多,既表示海斯特是有罪的,又表示她已经因为违背道德而被她的同类们遗弃了,而且是永久性的。人们不在承认她作为人类团体的一部分,她从此必须带着耻辱孤独地活下去。
这种刑罚就可以被称为象刑。象刑在中国也有过记录,不过因为年代久远,人们对它的具体内容和是否存在过产生了很多怀疑。
有一些人认为,上古时代我们的先人曾广泛地使用过这种刑罚,这种“画衣冠,别章服”的刑罚一度用来代替残忍且不人道的肉刑,是一种相对文明的刑罚。
而另一些人却认为,它并不是用来代替肉刑的,因为上古时期根本就没有肉刑。根据他们的说法,当时的民风太过淳朴,犯法的行为少之又少,人们也无需对他们实施太过残忍的刑罚,于是就产生了这种充满象征性的“象刑”,这种刑罚主要以警戒为主,希望犯错者能及时醒悟。
而荀子显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推翻了前两种观点,认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象刑,这完全是后人瞎编出来的。而且他根本不赞同这种刑罚,他说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却只被判处了这种刑罚,是不是太便宜那个犯错的人了。
有人反对荀子说,中国古代治理社会的理论本来就是以教化为主,画地成牢都可以存在,那么象刑为什么不能存在呢?古人并不强调惩罚的手段,他们更加强调教化的作用,因为他们认为人性本善。在一个良好的教化之下,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都是可能实现的。
前面已经说过,象刑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文明的刑罚,但是仔细想想,这种刑罚也并没有人们认为的那样轻松,这种刑罚简直是流放的升级版,犯人被“流放”到一个他熟悉但他却不被接受的地方,这对具有社会性这一属性人来说,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尤其是在西方那种宗教气息更加浓重的地方,简直可以和被神遗弃划上等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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