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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夫妻结婚 30 年竟是“无效婚姻”,法院这样解释

近日,年近六旬的老夫妻俩因经济纠纷导致婚姻矛盾,来到桃源县法院桃花源法庭起诉离婚,然而,承办法官发现,这对结婚已经三十年的夫妻竟然是亲表兄妹关系,而这桩无效婚姻是在双方家长 " 亲上加亲 " 旧思想下促成的。

谌某的母亲与丈夫王某的父亲是亲兄妹,俩人出生后一起大长,感情较好。到了适婚年龄,俩家的大人想 " 亲上加亲 ",便擅自作主,促成俩人的婚姻。

1989 年,在双方老人的包办下,谌某与自己的亲表哥王某在桃源县某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俩人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双儿女。随着时间的推移,俩人的婚姻逐渐出现裂缝,在 2015 年时,因为家庭经济等问题开始产生不可磨合的矛盾。2019 年 5 月,谌某来到法庭准备起诉离婚,在咨询的过程中得知自己与丈夫的婚姻是无效的,便以双方系包办婚姻,且为舅姑表兄妹关系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开庭当天,男方王某情绪十分激动,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手中的结婚证怎么就无效了呢?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竟然和自己不是 " 夫妻关系 "。

承办法官确认该事实后,当庭向谌某、王某进行法律释明,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律禁止结婚情形;双方缔结的婚姻关系,属无效婚姻。

经审理,法官依法当庭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并告知双方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针对共同财产的问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官另行组织了调解,由于被告的不理解,调解几次陷入僵局。法官抱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想法,从情、理、法方面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工作。最后双方均同意将名下的房屋赠与给一双儿女,至此,本案中婚姻无效以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均得到了解决。

法官说法

现代医学证明,近亲结婚会增加下一代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机率,《婚姻法》也已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法律上说近亲结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就必须加以纠正。通过该案的审理,折射出基层法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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