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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9年建筑业重磅政策!

来源:建筑时报

2019年,政府在建筑业领域出台许多至关重要的政策,涉及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监管、资质审批等方面,深刻影响着我国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接下来一起看看2019年出台了哪些重磅政策吧!

1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出台

12月31日,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有望为工程总承包多个重要领域的发展指导方向。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重点有:总承包方式适用上,赋予建设方更大自主权;明确支持联合体承接总承包项目;前期设计单位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2

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12月24日,住建部正式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共17项措施,包括夯实招标人的权责、优化招标投标方法、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

3

“证照分离”试点:取消造价资质审批,调整施工资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4

招投标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12月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修订主要涉及八个方面: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提高招投标效率、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5

工程担保制度出台

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六部门于2019年7月联合发布《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明确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

6

部分建企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住建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7

工信部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9月4日,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应支付利息。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8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

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按照《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最高法发布《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

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并于2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解释(二)》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

10

建筑工人实名制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人社部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3月1日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都将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

11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

2019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制度,其中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12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13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14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印发

2019年9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纲要》明确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其中要求,到2035年,我国将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15

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2019年9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

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16

全面开展“挂证”整治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七部门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19年,全国各地对“挂证”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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