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那一天,上海市的每一个角落都飘扬着红旗。5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发出“复课复业”的号召,全校师生员工迅速回学校清扫整理,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当时同济大学有医、工、理、文、法五大学院。军管会接管后,立即着手恢复学校秩序,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8月2日,学校遵照市军管会命令,文、法两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9月3日,军管会命令同济大学文法学院分别并入复旦大学文学院、法学院。15日,文法学院迁往复旦大学。
1950年4月22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副部长唐守愚在同济大学工学院向全体师生员工口头宣布:“同济大学理、工学院迁往大连,医学院迁往武汉。”不少学生和一些教师反应强烈,意见较大,认为决定仓促。
许多师生担心“学校万一搬垮,这才是真正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学校”。5月,学校分别组成“国立同济大学理、工学院代表团”(团长李国豪)及“国立同济大学医学院代表团”(团长唐哲),分赴大连、武汉实地了解情况。考察之后都认为符合实际需要,以积极态度,准备迁校事宜。
5月30日,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议上教育部负责同志切实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央教育部有一些事犯了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错误,事前没有能做好准备,便付诸实施,如把清华、北大和华大的农学院合并组成农业大学,因为事前准备与考虑不成熟,所以在实行后不能达到理想的成果,今后应当拿这件事的经验作为教训……”但对于同济的迁校决定并无改变。
7月5日,中央教育部电令:“同济大学夏坚白主委、刘先志教务长及薛德焴、李同豪、唐哲、林竞成诸院长,工、理、医各院学生会主席,来京商讨迁校事宜。”6日,9人北上。会上,中央教育部负责同志就同济迁校之事发表意见:一方面还是强凋了迁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希望学校妥善处理;明确表示“部里决不会鲁莽强迫”。
7月12日,中央教育部关于同济大学迁校问题作出决定如下:“关于同济大学医学院迁武问题,同意该校校务委员会授权医学院院务委员会议妥善处理,并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核准……理、工两学院本年度仍留上海,希望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同济大学校务委员会与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继续妥为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以便最后确定。”由于种种原因,理、工两学院最终留沪未迁。后经多年发展,成为今日国内著名的同济大学。
8月,中央教育部高校司副司长张宗麟召集有关各方座谈,就同济大学医学院(包括附属中美医院)迁校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同济大学医学院本年度一年级新生暑假开学,一律至武汉报到上课;二年级学生暂时分别在上海、武汉上课;武汉大学医学院三年级学生来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上课;为照顾上海市民的医疗需求,附属中美医院分批迁移;为搞好迁校建校工作,上海成立迁校委员会,武汉成立建校委会。”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运作和建设,1951年9月20日,中央教育部批复:“同济大学医学院迁往汉口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成立中南同济医学院。”同时,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待迁部分,包括附属中美医院划归中南卫生部领导、搬迁之事尘埃落定。
(金正基主编:《同济的故事》,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3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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