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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松:陈白沙春阳台静坐事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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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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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6

摘要白沙春阳台静坐是明代儒学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白沙门人关于这一事件的记述有五个不同的版本,从影响力的角度看,张诩《墓表》、《行状》影响最大;从事件真相的角度看,林光《墓碣铭》最为接近真相;李承箕《墓志铭》及湛若水《改葬墓碑铭》在上述两个系列中皆处于中间位置,该情况反映了白沙学派内部权力关系与思想关系之间的错位。白沙”春阳台静坐”事件还引起了“外人”(学派之外的学者)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该事件的争议性是使其成为思想史事件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陈白沙;春阳台;静坐;思想史事件;

春阳台静坐是陈白沙(陈献章,14281500,字公甫,号石斋,广东新会人,学者称为白沙先生)学术生命中的一道分水岭,也是明代儒学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历史上记述这一事件的版本甚多,即以白沙学派而言,就至少有五个不同的版本,这些版本在事件要素及结果认定等方面差异甚大。今人讨论白沙思想或为学经历时,对这些版本往往不加考辨、信手使用,这导致了许多问题。对这些不同记述版本加以考辨,不但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事件真相,而且也为我们了解白沙学派内部的思想关系、权力关系,了解思想史事件的成因与机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测点。

一、门人记述

白沙门人记述乃师生平学术时无不提及春阳台静坐事件。张诩(1456——1515,字廷实,号东所)尝云:“(白沙)先生殁后,门人聚议以湛雨为行状,李承箕为墓志铭,梁储为传,而墓表则属之某也。”[1]P882白沙卒于弘治十三年(1500)二月,张诩《白沙先生墓表》四月即率先成文。

“(白沙先生)壮从江右吴聘君康斋游,激励奋起之功多矣,未之有得也。暨归杜门,独扫一室,日静坐其中,虽家人罕见其面,如是者数年,未之有得也。于是迅扫夙习,或浩歌长林,或孤啸绝岛,或弄艇投竿溪涯海曲,忘形骸,捐耳目,去心志,久之然后有得焉,于是自信自乐。”[1]P883

《墓表》中的静坐事件记述涉及如下信息:(1)白沙静坐以在康斋处未得为背景;(2)白沙静坐始自临川归家后,时长为数年;(3)静坐地点为白沙“独扫”之“一室”;(4)静坐结果为“未之有得”。据张诩,白沙之得源自静坐失败后的迅扫夙习”,也即“忘形骸,捐耳目,去心志”。《墓表》之说为今人姜允明、黄明同等所采纳[i],当时却引起了其他同门的不满与批评。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初名露,字民泽,避祖讳改名为雨,后又改今名)云:翁卒后,作墓表,全是以己学说翁……全是禅意。”[2]P31林光(1439——1519,字缉熙,号南川)亦云:“此一段论学之所得,非独不知先生,而且坏了后生者,此也。如此则似狂惑失心之人,虽释老之卑者,亦不如是而得,而谓先生学孔子之道,如是而后得乎?不意阁下从先生多年,所见乃如是,谢公所谓亏了某,正谓此耳。”[3]P155该书作于弘治十六年(1503),林光时为国子监博士;谢公即时任国子监祭酒谢铎(1435——1510,字鸣治,号方石)。据林光所言,则《墓表》彼时已传至京师并引起了一些士大夫的非议。撰《墓表》后次年(1501),张诩又作《白沙先生行状》,他对静坐事件的记述自行作了一些修改。

“先生之始为学也,激励奋发之功多得之康斋。自临川归,足迹不至城府。……闭戸读书,尽穷天下古今典籍,旁及释老、稗官、小说。彻夜不寝,少困则以水沃其足。久之乃叹曰:'夫学贵乎自得也。自得之然后博之以典籍,则典籍之言我之言也。否则,典籍自典籍,而我自我也。’遂筑一台名曰春阳,日静坐其中,足不出阈外者数年,故其答某问学诗曰:'古人弃糟粕,糟粕非真传。眇哉一勺水,积累成大川。亦有非积累,源泉自涓涓。至无有至动,至近至神焉。发用兹不穷,缄藏极渊泉。吾能握其机,何必窥陈编。学患不用心,用心滋牵缠。本虚形乃实,立本贵自然。戒慎与恐惧,斯言末云偏。后儒不省事,差失毫厘间。寄语了心人,素琴本无弦。’久之,又叹曰:'夫道非动静也,得之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茍欲静,即非静矣。’于是随动随静以施其功。”[1]P879

《行状》对《墓表》之说作了如下四点修改:(1)在白沙与康斋关系上,《行状》删去了“未之有得”一句;(2)《行状》补充了白沙静坐前的“闭戸读书”一段经历;(3)在静坐地点上,将“独扫一室”修正为“筑一台名曰春阳”;(4)在静坐结果上,《行状》引“答某问学诗”(即《答张内翰廷祥书,括而成诗,呈胡希仁提学》诗)为言,该诗被时人视为白沙体道之作,因此,张诩在此实际承认白沙静坐有得,但由“久之”后面一段文字来看,他又认为白沙静坐所得并不彻底。

行状本由甘泉撰写,张诩为何要越俎代庖?张氏云:“湛之为行状也,仓卒事多未备,某窃惧久而湮晦无传,暇日因重为补葺,以为天下后世君子告,且备异日史氏采录焉。”又曰:“(白沙先生)临殁,具书趣至白沙,寄以斯文,告门人罗冕曰:'吾道吾付吾某矣。’”[1]P882、881张诩之重作行状,甘泉“仓卒事多未备”只是一个借口,以为白沙传道于己则是主要原因,既为学派传人,自然担负有为乃师立传的责任。

梁储所撰白沙传未收入《郁洲遗稿》,甘泉所作行状亦未收入甘泉文集,二文今已不可见,但甘泉《白沙先生改葬墓碑铭》却涉及白沙”春阳台静坐”一事,其文曰:

“(白沙先生)从学于吴聘君,闻伊洛之绪。既博记于群籍,三载罔攸得;既又习静于春阳台,十载罔协于一,乃喟然叹曰:'惟道何间于动静,勿忘勿助何容力,惟仁与物同体,惟诚敬斯存,惟定性无内外,惟一无欲,惟元公淳公其至矣。’语东白张子曰:'夫学至无而动,至近而神,藏而后发,形而斯存。知至无于至近,则何动而非神?故藏而后发,明其几矣;形而斯存,道在我矣。夫动,已形者也;形斯实矣。其未形者,虚而已矣。虚,其本也。致虚所以立本也。’语南川林生曰:'夫斯理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会此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得此霸柄,更有何事?上下四方,往古来今,浑是一片。自兹以往,更有分殊,合要理会,终日乾乾,存此而已。’”[1]P884

甘泉对白沙静坐事件的记述有如下特点:(1)在从学聘君一事上,甘泉强调白沙“闻伊洛之绪”而未突出其“未得”;(2)白沙从事静坐前有“博记于群籍,三载罔攸得”的经历;(3)白沙静坐地点在春阳台;(4)白沙静坐时长为“十载”,较《行状》“久之”说为具体;(5)白沙静坐结果为“罔协于一”也即“未得”,其得来自对静坐失败的反省,以及对濂溪“主一无欲”思想的回归。

李承箕(1452——1505,字世卿,号大厓)为白沙晚年重要门人。按照“门人聚议”的结果,世卿负责墓志铭的撰写,其文曰:

“(白沙先生)二十年领乡荐,又七年游吴康斋聘君门。聘君之学,主敬穷理之学也。先生退而家居,一守其辄,鞭之失先,放之失后,而不得古人之所以好而乐之者也,乃掷书而叹曰:'古先圣贤不可及矣乎?’于是习静端坐,积以岁月,以我之所得者,取正于古先圣贤格言,始似各得其职者矣。于是又优游停涵积以岁月,翳者去而明者来,往者过而来者续,泯然无支离糠秕之患,怡然无内外动静之别,洒然而与万物同其上下而不庸我矣。先生之学,厌据故迹,故能超然自得有如此。”[4]

世卿的静坐事件的记述有如下特点:(1)世卿未言白沙在聘君处未得,而是强调白沙归家后“一守其辄”而未得。此外,他特意强调了康斋之学的朱子学性质(“主敬穷理”);(2)白沙静坐前有博览群籍而未得的经历;(3)白沙静坐时长为“积以岁月”,地点则未及;(4)白沙静坐结果为有得,但并非禅宗式顿悟,而是一个渐进过程。

林光本无文字之责,白沙去世当年,他曾看过张诩、甘泉、李承箕等人撰写的墓表、行状及墓志铭等文字,对它们都不满意。三年(1503)后,当他在京城再次看到张诩所撰墓表及重作行状,“不满意犹在”,虽“欲已于言”,但“反复思之,此文字所系甚大,非泛泛他文字可苟且放过,要判断白沙一生,则在门者非止一人,其学术皆系焉,其可苟乎?”[3]P155于是,作《明故翰林院检讨白沙陈先生墓碣铭》。

“(白沙先生)自幼颖悟绝伦,弱冠充邑庠生,明年丁卯中乡试。戊辰、辛未两赴礼闱,俱下第。归而力学,叹曰:'学业止于举业而已乎?天下必有知道者。’闻江右吴聘君康斋讲学,遂往从之游,时年二十有七。康斋性严毅,雅重先生。教人多举伊洛成语,经史百子,无所不讲,然未有得也。居半载即归,遂绝意举子业。兄讳献文,性极友爱,先生托以家务细碎,力支,不相聒挠。筑一台名之曰阳春,日端默其中,以涵养本源,人罕见其面。初志勇锐,用功或过,几致心病。后悟其非,所谓'戒慎与恐惧,斯言未云偏。后儒不省事,差失毫厘间。’盖验其弊而发。于是又累年,始有所见,尝云:'吾自此以后,此心乃如马之有御勒,随动随静,应事接物,参前倚衡,照检而无不在矣。’”[3]P177

与前面三位同门的记述相比,林光的记述看似更为细致,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三位同门都提及白沙从学聘君一事,但都没有交代白沙远赴临川从学的原因。据林光所言,白沙是在两次会试落第后,对举业产生怀疑并心生求道之志的情况下前往临川的。林光继而指出,白沙在聘君处确“闻伊洛之绪”,“然未有得也”。其次,林光交代了他人未曾谈及的一个细节,即白沙从游聘君的时间——“半载”,《明史》本传中的“居半载归”当即源于此。再次,林光没有提及白沙归家后“闭戸读书”一段经历,而是突出了白沙“绝意举子业”及托家务细碎于长兄二事。最后,林光对白沙静坐的地点、过程及结果交代的比他人要细致:白沙静坐地点为新筑之阳春台;过程很曲折——先是“用功或过,几致心病”、“后悟其非”,然后“又累年,始有所见”;关于静坐结果,白沙静坐“有所见”。

二、白沙自述

上述张诩等四人俱为《明儒学案》收录的陈门高弟,他们对白沙静坐事件的记述,无论是在事件要素方面,还是在事件结果方面,彼此都存在不小差异。以上诸说孰是孰非?孰真孰伪?白沙关于这一事件的自述无疑是检验这些记述版本的最重要的评判标准。今本《陈献章集》中涉及静坐事件的文字有两处,一为《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一为《书龙冈书院记》。

“仆才不逮人,年二十七始发愤从吴聘君学。其于古圣贤垂训之书,盖无所不讲,然未知入处。比归白沙,杜门不出,专求所以用力之方。既无师友指引,惟日靠书册寻之,忘寝忘食,如是者亦累年,而卒未得焉。所谓未得,谓吾此心与此理未有凑泊吻合处也。于是舎彼之繁,求吾之约,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日用间种种应酬,随吾所欲,如马之御衔勒也。体认物理,稽诸圣训,各有头绪来历,如水之有源委也。于是涣然自信曰:'作圣之功,其在兹乎?’有学于仆者,辄教之静坐,盖以吾所经历粗有实效者告之,非务为髙虚以误人也。”[1]P145

“予少无师友,学不得其方,汨没于声利、支离于粃糠者,盖久之。年几三十,始尽弃举子业,从吴聘君游。然后益数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取向所汨没而支离者,洗之以长风,荡之以大波,惴惴焉,惟恐其苗之复长也。坐小庐山十余年间,履迹不踰于户阈,俛焉孳孳,以求少进于古人,如七十子之徒于孔子,盖未始须臾忘也。”[1]P33

《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作于成化十五年(1479)[1]P819,这是白沙事隔十五六年后首次追忆当年静坐经历,出于剖白学术心路的考量,白沙对静坐事件交代颇详。书龙冈书院记》作于弘治初,系因湖广巡抚谢绶(字维章,号樗庵)之请而作,作为应酬之作,对静坐事件仅漫及之。今将此二文结合起来看,白沙对静坐事件的交代涉及如下方面:

首先,在静坐背景方面,白沙谈到两点,一是在聘君处未知入处”,一是归家后日靠书册寻之”而累年未得。张诩《墓表》、林光《墓碣铭》涉及前一点,张诩《行状》、甘泉墓碑铭》、李承箕《墓志铭》涉及后一点,没有人同时谈到此二方面者。林光对白沙从学康斋之原因的交代,可谓对这一背景的一个重要补充。

其次,在静坐时间方面,《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谓“久之”,书龙冈书院记》云“十余年”。白沙《初秋夜(二首之二)》云“自我不出户,岁星今十周”[1]P340,该诗被视为白沙结束闭户静坐的重要标志,阮榕龄将之系于天顺八年(1464)[1]P809,陈郁夫系于成化元年(1465)[5]P111。从白沙景泰六年(1455)归家算起,至天顺八年为十年,至成化元年则为十一年,除去日靠书册寻之”的“累年”,则白沙闭户静坐实不足十年。不管是张诩的“数年”说、林光的“累年”说,还是李承箕的“积以岁月”说,皆为泛指,甘泉“十载”说亦不合实情。

再次,在静坐地点方面,书龙冈书院记》云为“小庐山”。孙通海先生指出:“陈献章筑春阳台为读书所,这一记载不见本集正文中,而见于本集附录及其他文字记载中。在行文中,各本对这一台名的称谓不一。在较早的几个本子,如罗本、林本、高本、萧本等附录中未出现春阳台名。在较后的几个本子,如何本、王本、碧玉本作'春阳’,而底本作'阳春’,《明史》及《明儒学案》引作'阳春’。”[1]P807按,《明儒学案》所引为“春阳”而非“阳春”。又按,张诩、甘泉俱作“春阳”,林光作“阳春”,未知孰是,待考。何维柏(1510—1588,字乔仲,号古林)《改创白沙家祠碑记》云白沙“小庐山下筑春阳台”[1]P948,据此,则春阳台即在小庐山下书龙冈书院记》之所以将静坐之地称为小庐山,原因或即在此。欧阳永裿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春曾过访春阳台旧址[1]P911,是彼时旧址尚存也。

最后,在静坐过程与结果方面,白沙交代的很明确: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在心学话语中,体见心体即见道,也即有得。陈来教授指出,白沙“心体呈露”是“近于'内在的神秘体验’所谓纯粹意识的呈现”;《与林郡博》第七书所言“天地我立,万化我出”一段文字,则是自我与宇宙合一的另一种体验,也即外向的神秘体验[6]。白沙所言心体有生机与道德二义,与西方哲学之谓纯粹意识并不完全相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可将内向神秘体验与外向神秘体验作为一对概念工具来使用。从白沙体道经历来看,内向神秘体验发生在前,外向神秘体验发生在后。《行状》所引《答张内翰廷祥书,括而成诗,呈胡希仁提学》诗,及林光“此心乃如马之有御勒”论皆围绕心体而言,都属于内向神秘体验;甘泉所引《复张东白内翰》书、《与林郡博》第七书以及李承箕“怡然无内外动静之别”论,描述的则是外向神秘体验。甘泉承认白沙体道有得,但认为与静坐无关,张诩《墓表》亦否认白沙静坐体道,此等论述与白沙《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中的自述相违背。李承箕以我之所得者,取正于古先圣贤格言”说与《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的“稽诸圣训”论相符合,但他认为白沙静坐获得的是外向神秘体验,与实情亦不符。张诩《行状》对心体有所描述,但并未指明它们与静坐的关系。相比而言林光的“有所见”说及其对心体的描绘同《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符合度最高,而“马之有御勒”之喻亦见于该书。此外,初志勇锐”一段,对了解白沙静坐过程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

在记载白沙静坐事件的诸版本中,《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无疑是最具权威性的一手文献,可张诩等人皆未提及这一文献,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撰写上述纪念性文字时,皆未寓目这一文本。“白沙文集在明代有两个主要的传刻系统。一个根据的是弘治十八年(1505)罗侨初刻、正德三年(1508)林齐重订补刻的二十卷本《白沙先生全集》。另一个根据的是嘉靖十二年(1533)高简、卞崃刻的八卷本《白沙子》。流行于广东省内的,主要是《白沙先生全集》。此书接着有嘉靖三十年萧世延覆刻的二十一卷本;此本之后又有万历元年(1571)何子明刻本,万历三十二年许钦赋刻本等。”[7]张诩曾为罗侨刻本作序,并为林齐重订补刻本做过重订工作;甘泉亦曾为高简、卞崃刻本作序,如果彼时白沙文集中有《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二人不可能不加以引述。东莞人陈建(字廷肇,号清涧)所著《学蔀通辨》曾引述《复赵提学书第一书以为批判之用,该书成书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其《提纲》散采诸书名单中有《白沙集》[8]。按,广东省内嘉靖二十七年前的《白沙先生全集》传刻系统中当无《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而据张元济卷后跋语,《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二、三书在高简、卞崃刻本中有阙文[1]P895。陈建所见《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或为单篇流行本,无论如何,该书在嘉靖二十七年前已然有所流行,上述四位白沙门人中,此时唯有甘泉尚在世,而他一直也未提及这一文本。在未及寓目《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的情况下,张诩等人只能依靠自己的见闻及其对白沙的理解来记述静坐事件了,对他们的学养来说,这既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检验。

三、学派谱系

张诩于成化十七年(1481)从游白沙,与白沙交往近二十年,故林光谓其“从先生多年”。白沙《偶题》诗云:“端默三年下,南方有缉熙。……后来张主事,是与树藩篱。”[1]P986白沙将张诩与林光相提并论,并赞他有“树藩篱”之功,评价不可谓不高。今本《陈献章集》中白沙写给张诩的书信计有六十九封,数量最多,二人关系之亲密于此可见一斑。

讨论张诩学术殊非易事,文献不足是重要原因,张希举嘉靖年间校订《东所文集》时即发现“遗稿脱漏过半”[9]P90,张诩与白沙、同门间的书信收录极少,《白沙先生行状》亦未收入。《明儒学案》曾引白沙《送张进士廷实还京序》概括张诩学术,众所周知,该序文乃白沙夫子自道或对张诩的期待,而非张诩实有此学。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甘泉再三批评张诩之学为禅学,未得白沙之旨。甘泉是白沙生前指定的传人,林光是白沙门下见道最为清澈者[10];前者谓《墓表》“满是禅意”,后者批评张诩“不知先生”。今将《墓表》与《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加以对照,其间差异显然可见,可知湛、林二氏的批评并非无的放矢。此外,从白沙写给张诩的书信内容来看,大多为人事闲话,极少有论道问学之语,张诩对白沙学术缺乏深入了解可以想见。但张诩出身官宦,身居羊城,“在武庙时以理学名于海内”[9]P89,在社会上及学派内部都有不容小觑的影响力。张诩所撰《墓表》为《明儒学案》、《[万历]新会县志》等引述,《明史》本传亦有其影响痕迹;张诩所作《行状》,“佥事许(左“日”右“旦”)尝刻梓以传矣”[9]P296;在白沙春阳台静坐事件传播史上,张诩发挥了相当大的影响。

在人们的期待中,甘泉作为学派传人,理应对白沙学术有比较到位的理解,其墓碑铭》“未得”说不能不令人讶异。甘泉弘治七年(1494)从游江门,师从白沙仅六载。作为晚年弟子,甘泉对乃师早年经历不甚知情也可理解,问题是,甘泉撰《墓碑铭》时白沙已去世二十一年,在如此长的时期内他应有机会对白沙经历有更多的了解,其未得”说当另有原委

白沙与甘泉确立学术自信的途径不同,前者以静坐悟入,对静坐有切身受用;后者以前人言语悟入,对静坐缺乏白沙式受用。甘泉对师门静坐教法始终都有所抵触,其静坐观先后经历了“恪守师训”(1494—1512)、“批评修正”(1513—1527)、“重新定位”(1528—1539)与“晚年'回归’”(1540—1560)四个阶段[11]《墓碑铭》作于正德辛巳(1521),正处于甘泉批评静坐最严厉的时期,甘泉当时至有“以静为言者皆禅”之激语,批评所指,白沙难逃其囿,这同甘泉尊崇白沙之情不能不发生矛盾,其解决策略有二,一是讲白沙习静于春阳台,十载罔协于一否认白沙由静坐悟道;一是讲“先师不欲人静坐[2]P643,直接否认白沙有静坐主张。总之,甘泉试图通过切割白沙与静坐的关系,以免让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可见,《墓碑铭》的未得说只是甘泉这一时期解决上述矛盾的一种手段。朱鸿林教授认为:“张氏盖承白沙退隐自修以作世范之风,湛氏则承白沙晚年传道之志而自乐于问世酬应,两人之不同明显,却不碍各自谓为得白沙之传也。”[12]P302质言之,张诩欲传白沙身教,甘泉则欲传重言教,但就对春阳台静坐事件的理解来说,二人皆不得要旨。

李承箕于弘治元年(1488)拜师江门,作为白沙晚年门人,他对白沙早年经历所知亦颇有限。白沙尝云:“世卿豪于文者也予犹望其深于道以为之本。[1]P13又云:“如世卿可惜平生只以欧苏辈人自期安能远到?[1]P192世卿旨趣本在诗文才情,道学既非其兴致所在,亦非其所长,加之自身体道有限,对白沙静坐缺乏感同身受,故其对”春阳台静坐”事件的记述有一间之隔。世卿乐于交游,其诗文集中与之有唱和酬答的同门多达五十人,在师门中最为活跃,有着不小的影响力。

林光成化五年(1469)初识白沙于京城,次年(1470)夏江门拜师,在上述四人中师事白沙最早。林光师事白沙之初,白沙即授以静坐法,且以自身往年经历激励之,曰:“章始有志于此,亦颇刻苦。”[1]P970林光于成化六年冬闭关静坐,次年(1471)二月以静坐所见质诸白沙,白沙予以完全肯定,曰:“进学所见,甚是超脱,甚是完全。”[1]P216与张诩等人不同,林光有静坐体道经历,且对白沙早年静坐情况又有所了解,故其《墓碣铭》对静坐事件的记述比较具体到位。

林光入门之初,白沙即寄予厚望,在成化六年的《与林缉熙》第一书中,白沙以梦中语“子异时所克大者,端绪尽在今日矣”[1]P968相告,殷殷之情溢于言表。贺钦问学,白沙亦让其代言,足见他对林光的信任。二人关系变化,始于成化二十年(1484)林光赴任浙江平湖教谕一事,白沙虽然也讲“家贫,禄仕固贤者所不免[1]P980,但私下里同张诩交换看法时,还是认为林光“固不得已,终是欠打算”[1]P166。林光平湖十年官满,赴部谒选,转任兖州府学,至兖州而母丧。作为遗腹子,白沙终生对母极孝,林光丧母而不在身侧,让他无法释怀,故责备林光未求近地便养,认为林光“特于语默进退、斟酌早晚之宜,偶欠一决”[3]P496。黄宗羲云:“其(即白沙先生)许之也太过,故其责之也甚切耳。”[13]此论甚为平实。白沙的态度变化影响了其他门人对林光的看法,林光曾抱怨说:“久矣乎,师门之所不与也。风晒之意,往往见于吟咏之间,……向非先生犹有不忘故旧之情,光之迹,其不见扫于门下乎?……近者,师门故旧,颇觉寥寥,一涉宦途,即为弃物,门客子弟,倡和一辞,牢不可破”[3]P144。由此我们可明白,门人聚议墓表、行状等文字撰写任务时,林光何以会被排除在外了。林光清楚自己在师门中的这一地位,担心《墓碣铭》不能上石,为此他曾向当时颇有影响力的刘大夏、张克修等人写信求助。

在白沙学派内部的思想谱系中,林光对白沙思想的理解无疑最深刻到位,应该处于这一谱系的中心,张诩、李承箕、甘泉等人则等而次之,应处于谱系中相对外围的位置。但在学派内部的权力谱系中,作为一个受排挤的人物,林光又处于权力谱系的边缘,张诩、甘泉、李承箕等人则处于相对中心的位置。白沙学派中思想谱系与权力谱系的错位,当是它“其传不远”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余论

在明代中后期的思想史舞台上,不仅白沙门人关注”春阳台静坐”事件,白沙学派之外的学者也很关注它,根据他们的态度可将其分为追慕者与批评者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心学阵营或有心学背景的学者,在他们看来,白沙”春阳台静坐”昭示了成圣的新路径、新法门,具有典范意义。后者以朱子学阵营的学者为主,在他们眼中,春阳台静坐是指证白沙为禅的重要证据,如《从祀文庙疏议》云“见其阳春台中端默独坐也,而以禅学疑白沙”[1]P929。在文本依据上,人们或以《复赵提学佥宪》第一书为据,如区大伦《游江门记》、何维柏《改创白沙家祠碑记》、黄如桂《改建邑城马山祠碑记》;或以张诩《墓表》为据,如黄士俊《重修白沙乡祠碑记》;或以甘泉《墓碑铭》为据,如罗洪先《告衡山白沙先生祠文》。学者们依据上述文本复述”春阳台静坐”事件时有变形,如王渐逵谓白沙“归卧阳春台”[12]P343黄如桂言白沙“昕夕拥蒲团静坐”[1]P943,“卧”、“蒲团”等字眼显示了作者对事件的隔膜。时间越靠后,人们对事件的复述走样就越严重,而且越发变得笼统、抽象,以至被“静中养出端倪”、“养善端于静坐”等命题讨论所覆盖。

一个事件具有争议性是其成为思想史事件的重要品质,因为有争议,事件在思想场域中才会被经常提起——或作为典范,或作为批评对象。由于被提起,事件意义才会向当下敞开,并因其对当下的参与而获得生机,从而成为思想史的一部分。对白沙春阳台静坐事件来说,除争议性之外,它还有一定的逼迫性,对白沙门人、后学而言,这一事件是理解白沙学术的一个重要关节,甚至是把握通达圣学法门的关键所在。对批评者来说,该事件及其所包含的静坐主张造成的学风影响难以容忍,因此,需对其大力批评。在此两种力量的促进下,白沙春阳台静坐遂演化为一思想史事件。

参考文献

[1][明]陈献章著,孙通海点校.陈献章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明]湛若水撰.泉翁大全集[M],明嘉靖19年洪垣编刻本、万历21年修补本(钟彩钧先生主持整理、标点本之稿本).

[3][明]林光撰,罗邦柱点校.南川冰蘖全集[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

[4][明]李承箕撰.大厓李先生诗文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委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3册,别集类,据天津图书馆藏明嘉靖30年张希举刻本影印,济南:齐鲁书社,1997:606——607.

[5]陈郁夫.江门学记——陈白沙及湛甘泉研究[M],台北:学生书局,1984.

[6]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63、362.

[7]朱鸿林.《明儒学案·白沙学案》的文本问题[A].《明儒学案》研究及论学杂著,北京:三联书店,2016:147.

[8][明]陈建撰,黎业明点校.陈建著作二种[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81、154.

[9][明]张诩撰,黄凤娇、黎业明编校.张诩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10][清]屈大均.广东新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0:312.

[11]王光松.从静坐涵养到随处体认——试论湛甘泉的静坐观演变[J].学术研究2017(7):33.

[12]朱鸿林.读张诩《白沙先生行状》[A],儒者思想与出处,北京:三联书店,2015.

[13][明]黄宗羲著,沈芝盈点校.明儒学案(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3.

[i]参见姜允明《陈白沙其人其学》(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第130页)、黄明同《明代心学开篇者——陈献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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