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民法典主题法治课
基层行政工作与民法典(一)
各位干部:
党中央要求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是做好工作、消灭工作风险的最佳选择。依法行政主要是依照法律法规做事,但我们的行政法规浩如烟海,即使是法学专家也不能熟悉全部法律法规,即使是最常用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大家熟悉并熟练使用的又有多少呢?对于我们努力掌握一些基础的民法规定,因为他们对我们日常生活已经或者将要产生巨大的影响。
限于网络搜索不到,个人水平有限,今天时间有限,主要考虑民法典对人、对物的规定对基层行政工作的影响。民法主体对行政工作的影响
一、民法主体对行政工作的影响
(一)民法的最典型特征
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活动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各方是平等的,各种行为是自愿的,行政行为最典型的是各方不平等,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具有服从性,刑事活动典型特征一定有社会关系受到损害或者损害威胁,刑罚是以惩罚的方式保护社会。以上三种常见的法律关系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量变引起质变,对个人、单位产生巨大影响。不依法办事要出事。
(二)民事权益对基层行政工作的影响
1.区分清楚民事主体
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在基层工作中,经常发生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完全搞错了对象,没有明确(有的也无法明确)谁是权利或者责任的承担人,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确认坟主困难,一坟多主或者无人认领。个别人自己起一个土堆就自认有祖先埋葬;有的将房屋所有人(没有登记证或者登记证冲突)搞错。在调解工作中,有的将代理人写成当事人。解决的建议是尽可能收集人证物证,确实无证据的写明推断依据并写明推断错误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也没有推断依据的暂不处理。二是自然想当然的认识错误,主要是表见代理中。一般认为父子可以相互代替,夫妻可以相互代替,法人代表单位。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经常发生男性死亡后,妻子代表一家人处理赔偿纠纷,领到赔偿款后拒不分配给公公婆婆又发生纠纷。在征地拆迁中,父母代表未成年孩子领取拆迁款,然后任意开支,实际损害孩子利益。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是在协议中明确当事人,并且约定,如果有内部争议,由出面人自行处理。
2. 对特殊主体的保护
(1)特殊情况下担任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 【公职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2)对监护人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3.自己成为主体,独立法人资格
第一百零一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4.代理行为对行政工作的影响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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