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以上所述,秦的政治制度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其政治组织如下:
皇帝:皇帝是全国行政元首,“受天之命”,统治全国。
中央政府:
丞相府:设左右丞相,协助皇帝治理全国。
御史大夫:助理丞相掌管秘书,监察诸政。
太尉:掌管军政。
治粟内史:掌管钱粮。
廷尉:掌管司法。
少府:掌管山海地泽税收。
太仆或仆射:掌管车马。
典客:掌管宾客与外交。
奉常:掌管祭祀礼仪。
郎中令:掌管宫内警卫。
卫尉:掌管宫外警卫。
博士七十员:备顾问。
以上是中央政府的组织。至于地方的组织则为郡,郡以下设县。始皇初定天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后增拓疆土及改变内部治理,迭有增设。秦全盛时代的郡数,据清代王国维所著《秦之郡制考》所载,计有四十八郡,合京都内史所辖,共为四十九郡。但今可查证者,合内史为四十一郡,列之如下:
1、京都内史(今陕西省中部),治在咸阳,今咸阳市。
2、汉中郡(今陕西省南部及湖北省西北部),郡治在今南郑。
3、上郡(今陕西省北部),郡治在今榆林。
4、北地郡(今甘肃省东北部),郡治在今庆阳。
5、陇西郡(今甘肃省东南部),郡治在今临洮。
6、河东郡(今山西省西南部),郡治在今安邑。
7、上党郡(今山西省东南部),郡治在今长治。
8、太原郡(今山西省中部),郡治在今太原。
9、代郡(今山西省东北部及河北省蔚县一带),郡治在今大同。
10、雁门郡(今山西省西北部),郡治在今平鲁县西。
11、邯郸郡(今河北省西南部及河南省北部),郡治在今邯郸。
12、巨鹿郡(今河北省西南部),郡治在今平乡县。
13、渔阳郡(今河北省北部),郡治在今怀柔县。
14、上谷郡(今河北省西部及中部,内蒙长城以南地区),郡治在今怀来县。
15、辽西郡(今河北省东北部及辽宁省辽河以西地区),郡治在今庐龙县。
16、辽东郡(今辽宁省东南部),郡治在今辽阳县。
17、右北平郡(今河北省东北部),郡治在今平泉县。
18、云中郡(今内蒙东部),郡治在今托克托县。
19、九原郡(今内蒙中西部),郡治在今五原县,是蒙恬北逐匈奴后增设之郡。
20、齐郡(今山东省东部及东北部),郡治在今临淄。
21、薛郡(今山东省南部及江苏省北部),郡治在今滕县。
22、琅琊郡(今山东省东南部),郡治在今诸城县。
23、东郡(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东北部及山东省西北部),郡治在今濮阳。
24、三川郡(今河南省西部),郡治在今洛阳。
25、颖川郡(今河南省中部),郡治在阳翟即今禹县。
26、陈郡(今河南省南部),郡治在今淮阳。
27、南阳郡(今河南省西南部及湖北省北部),郡治在今南阳。
28、砀郡(今河南省东部、山东省西南部、江苏省西北部及安徽省北部),郡治在今砀山县。
29、泗水郡(今江苏省北部及安徽省东北部),郡治在今沛县。
30、会稽郡(今江苏省东南部及浙江省东部南部),郡治在今吴县。
31、九江郡(今江苏、安徽两省江北一带及江西省北部),郡治在今寿春。
32、鄣郡(今江苏省西南部,安徽省东南部及浙江省西北部),郡治在今长兴。
33、巴郡(今重庆),郡治在今重庆市。
34、蜀郡(今四川省),郡治在今成都市。
35、南郡(今湖北省中部、东部、南部一带),郡治在今江陵。
36、长沙郡(今湖南省东半部),郡治在今长沙市。
37、黔中郡(今湖南省西部及贵州省东北部),郡治在今沅陵。
38、闽中郡(今福建省),郡治在今福州市。以下四郡,于平定闽粤后建立。
39、南海郡(今广东省),郡治在今广州市。
40、桂林郡(今广西省),郡治在今桂林市。
41、象郡(今广东、广西两省及越南北部之地),郡治在今同正县。
以上41郡外,据王国维所考尚有河间、城阳、膠东、博阳、定陶等五郡。但史籍所载均为汉置,特并录之以供参考。
郡设守、尉、监。
郡守为一郡之长,主承奉朝命治理其郡,秩二千石。下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丞及长史秩皆六百石。
郡尉为郡守的属官,秩比二千石,掌武职甲卒,凡郡内有关微调、派遣、铠甲、兵器的制造储备,以及击匪捕盗诸事,皆为郡尉的职责。
郡监为御史,故也称监御史,主监察其郡。
郡守、郡尉在作战时,都能领军作战。
县:郡之下为县,县设令或长。万户以上之县设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之县设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县令或长之下设丞与尉,职与郡同。
县以下则有乡,亭之制。
十里一亭,亭有亭长,下有两卒,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
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有秩掌人民;啬夫听讼狱,收赋税;游徼管治安,捕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