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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李怀乾参悟《老子》十数年心得!



 

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续接上文:


之所以“敢弗为”,这个“敢”的果断和勇气来源于对宇宙道性和生命自性所蕴含的自秩序机能之“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信任,而这个信任来源是对道之部分完整振动显序之“不”的彻底认同,也就是对宇宙之道的彻底认同和遵循。


这种行为原则可以如此表述:整体认识-平衡把握-果断敢为。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以往通行解读为圣人对天下民众之统治原则:“剥夺民众独立思考能力,只让他们填饱肚子;削弱他们的自由意志,只让他们身体强壮,从而使民众永远地处于没有独立思想没有物质之外欲望的状态”。


并将此作为《老子》愚民的证据和反“民主”的罪证。果真如此理解,那么老子是圣人还是奴隶主?是行教化“使民”入圣还是饲养牲畜奴役人类?


果真如通行解读那样,何谈人为宇宙“四大”之一生命的伟大尊严?果真如此,那么人类就永远不可能做到从“无”的角度看到宇宙万物的整体全息之隐序,也不可能从“不”的角度认识到万事万物都是部分完整平衡振动显序得以存在(有)的这个事实,人类文明就不可能得到整体提升。


如此句读和解读,要么是生命灵智能力低下的妄解,要么是包藏私欲祸心地故意为之。

“圣人之治”,首先是指圣人引导民众自行进行生命实践而使自己的生命天下得以治理,提升生命品质。


“圣人”之“聖”,上“耳”和“口”而下“王”,耳口意味着能够听得进说得出,也就是既能自利而维护自己生命的品质又能利他而教化民众合道;下“王”,意为“一贯三”,即能够沟通天地人而一之。


也就是说圣人首先是自身生命灵智生命圆融的人,同时又是能够使得人类与自然社会实现圆融和谐的人。所以没有实现自身生命圆融和谐的人或者实现自身生命圆融但不能“自利利他”的人都不能称之为圣人。


这里的“治”是“使之治”和“得以治”之义。所以“圣人之治”具有“圣人之治民”和“民治而成圣”双重义,即“治民”和“民治”的统一,绝非是圣人对民众单向施加“统治”。


“圣人之治”原则只有两个字:无、不。其他的虚、实和弱、强只不过是这个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方法和所达成的效果,分别对治民众之“心”过多的自我执识充塞、“腹”的生命内环境的紊乱、“志”的生命自我执拗对生命自性的弄辱干扰、“骨”之自性矫枉之“弗”作用被忽视的普遍现实。


“无、不”原则是指圣人在引导人们脱民入圣的教化上遵循虚待、开放、包容且灵动的状态,有“静待、顺承、引导”等义。静待感悟大道本有的振动而顺势而为、遵道而行、惟道是从。心虚、腹实、志弱、骨强是这种教化治理原则所达成的直观效果,因而这些原则、方法和达成的效果是永恒的。


所以“则无不,治矣”也有两重义,一是以“无、不”为法则可以得以治理;二是只要达到“则无不”即可使民成圣。并且在这样的原则指导下而以“弗”矫正自我偏执的心志和行为是安全、准确、高效的。


本章明面上看似阐述的是社会天下治理,实质上阐述的是生命天下治理,社会天下治理只是生命天下治理的外化成果,而生命天下治理的原则源于自然天下的“道”之秩序。

未完待续,明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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