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教
天
下
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续接上文:
“强其骨”,是指生命自性作为生命天下的中坚力量,需要强化凸显生命自性本有的原始秩序自行组织平衡调节的主导作用。
“自性”之“弗”得以强化,“自我”之“弄”就必然得到弱化,“自体”就必然圆融和谐。
“骨”喻指生命自性的核心地位;“强”并非“增强”之义,而是“凸显”之义。
生命“自性”得以凸显,生命“自我”就必然得到弱化,生命“自体”也就变“强”,就必然自得于宇宙本体之道而实现生命圆融和谐。
心、腹、志、骨是指生命的内在,用来描述生命天下,并推广到自然天下和社会天下,强调了系统性和生命活力的不同特征。这些修行效果达成“圣治”的内在原因是“民无知无欲也”,即使“民众能够对事物整体全息地认知,摒弃那些自以为是的聪明机巧的心计,整体全息地对待物质需求的获得”,所以得出“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行为指导原则。
第二章解释过,从字源字形上看,“弗”的甲骨文字形是一根弯曲的长条物用绳索缠绕束缚在另一根平直的长条物上以使之平直的形象,喻“矫枉”和“枉得矫”之义,所以“弗”本义为“矫枉而至正”。
之所以“敢弗”,是因为“无”和“不”是宇宙本有的秩序,而且这个秩序对任何事物都“无不”发生着作用,这个秩序和秩序作用是永“恒”的,遵循这个秩序就必然安全有效,所以“则无、不”而“敢弗为”才能达成“圣人之治”。
对于生命宇宙而言,“弗”的矫枉功能源于生命自性,自性源于道性,所以只要秉承自性来引导和矫正一切偏颇都是安全有效的,尽可放心大胆地“敢弗为而已”,实现生命自由。
今后,人类需要本着“则无不,治矣”的行为原则对过往积累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神教、哲学、科学等来源于“自我”的思想成果进行“剥而复之”的“弗”为而进行矫正,人类文明才能走向光明。
再次强调,“恒”是指宇宙本体存在秩序(道)和秩序是永恒地发挥作用的,明白这一点才能够确信宇宙终极真理存在(有)的确定性和唯一性,才不至于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永无止境的低层次认知纠结中不能自拔,如同车轮陷入泥坑空转般地虚耗生命。
如果没有确定的“恒”道指导下的所谓研究,无论看起来似乎多么美妙高深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未完待续,明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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