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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乐视网就算“靴子落地”吗?

证券监管部门重罚乐视网及实控人贾跃亭等人无可厚非,但仅对乐视网和贾跃亭一方做出惩罚还远远不够。这也给证券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即便是在注册制下,有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把关,也不能完全放松警惕,要根据现阶段实际与各方形成合力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

自2007年至2016年连续10年财务造假的乐视网,终于受到严厉处罚。根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及其实际控制人贾跃亭近日共计被罚款约5亿元,贾跃亭等人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样一则A股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上市公司造假和欺诈案例,几乎囊括了各种造假行为,不但令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而且极大损害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石,证券监管部门重罚乐视网及实控人贾跃亭等人无可厚非,但仅对乐视网和贾跃亭一方做出惩罚还远远不够。

这10年里,对乐视网的财务造假“毫无察觉”,其确切的造假总额至今仍不清楚,相关中介机构特别是财会审计机构恐怕难辞其咎;在新股发行核准制下,“带病”上市的乐视网是如何成功闯过层层把关和监督的?此前欺诈发行的金亚科技、欣泰电气等公司的部分相关责任人已被判刑,关于贾跃亭的惩罚是否该到此为止?仅有行政处罚的话,能不能震慑后来的造假者?在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由交易所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的注册制下,少了证监会发审委,如何更有效地保证新股质量和上市公司的质量?这些问题不仅是预防财务造假的问题,而且关系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值得进一步深究。

更棘手的难题来自股民。截至2020年9月30日,乐视网股东户数仍有近19万户,他们中很可能有在乐视网股价高位时买入者,在经历了贾跃亭远走海外、乐视网退市、IPO造假、再融资造假等一系列事件后,这些股民的损失该如何赔偿?

重罚乐视网不是案件的终点,尚有一系列难题待解,一些教训值得好好总结。行政处罚不应被视为“靴子落地”或例行走过场,也不应让相关涉事方有“松口气”的感觉。对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任何人不该轻视金融监管部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决心,特别是各类资本市场的主体要上好“风险教育课”“诚信经营课”“诉讼赔偿课”,在乐视网这面“镜子”前,多照照不足,常正正衣冠,勤治治未病。

当务之急应尽快将行政处罚书执行到位,不能因为贾跃亭迟迟不回国,就让投资者有“处罚书约等于废纸”的困惑。若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寻求国际协助的情况,应抓紧启动相关程序。对于可能牵涉造假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不管是蓄意还是失职,应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乐视网案也给证券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即便是在注册制下,有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把关,也不能完全放松警惕,要根据现阶段实际与各方形成合力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既要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营造诚信环境,又要加快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推动行政、司法等各部门协同作战,让上市公司不敢、不能、不愿参与造假;那些已经被财务造假坑害的投资者,在行政处罚落地之后,应尽快在新证券法的框架下,积极借鉴国内外民事诉讼索赔经验,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在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途径的帮助下,多渠道争取赔偿。(作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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