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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最奇特的丫鬟:比娘娘金贵,比地主有钱,全身充满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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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布基纳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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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是红楼梦里最具争议的丫鬟。作者赋予了她万人不及的美丽、聪慧、灵巧和能干,但同时也赋予她锋芒毕露,性格急躁。

人们对她的评价,呈现两种极端。只有少数人赞她冰清玉洁、霁月风光。大部分读者认为她是个作精、人民公敌。

尤其在当代功利主义的思潮下,晴雯俨然成了负面教材。不信你去看看,满网都是分析她性格缺陷的。仿佛,谁不去踩一脚,都不算情商合格。

好吧,你们这些网文作者情商都太高了,了不起啊。但无论你们怎么踩,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她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

什么是又副册之首?就是全书一切丫鬟之首。

是一切丫鬟哦!包括那些口碑爆棚的,如平儿、紫鹃、鸳鸯等;也包括宅男最爱的袭人、莺儿等。

换句话说,在丫鬟阶层里,没有谁的价值能超过晴雯,也没有谁比晴雯更美好!

可能很多人看过这儿,已经受不了了。但我劝你忍耐点,无论你喜不喜欢她,你都应该去深入地了解她。否则,你看红楼梦岂不是看了个寂寞?

就像塑造黛玉一样,曹公对晴雯一定格外用心,也一定埋藏了很多你想不到的曲笔。

01 裹小脚

缠足的风俗起源于北宋,发展于南宋,明清时期达到顶峰。清军入关之初,曾反对缠足,下过禁缠令,但根本禁止不了。

民间以小脚为美女硬指标,已经根深蒂固。不但禁不住汉族女子,连满族女子也羡慕不已,追捧为时尚。

四大家族的原型是满清贵族家庭。因此书中女孩基本是大脚,裹脚者凤毛麟角。

尤氏双艳是裹脚的。贾母第一次见尤二姐,就专门看了她的脚,称她“是个齐全孩子”、“比凤姐还俊”。这赞美里,有相当一部分源于小脚。虽然很奇葩,但当时的观念就是这样。

从这个片段可知,小脚女子在贵族里都是难得的,何况是丫鬟?绝对匪夷所思!

可书里就是有个小脚丫鬟,唯一的一个,就是晴雯。

(宝玉)出来一瞧,只见她三人被褥尚未叠起,大衣也未穿,那晴雯只穿着葱绿苑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身上;麝月是红绫抹胸,披着一身旧衣,在那里抓雄奴的肋肢。

这是刚睡醒时,三个丫鬟还在床上,大家穿的全是睡服。

唯有晴雯与众不同,她竟然穿着红睡鞋!睡鞋是裹脚的专配啊,绝绝对对无法推翻的证据。

与之相呼应的是,《芙蓉女儿诔》里【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芽枉待。】

莲瓣是形容三寸金莲的专属词语,这又是绝对无法推翻的证据。

曹公已经写得如此明白了,但是,不愿意相信的人大有人在。反驳理由主要是:

1、不合情理。买丫鬟是干活的,小脚行动不便,必定降低劳动效率,谁会买这种丫鬟?

2、丫鬟如此精美精细,让那些大脚片子的千金小姐情何以堪?

3、第8回晴雯亲自上梯子贴字;20回【忽听唿一声帘子响,晴雯又跑进来问道:“我怎么磨牙了?】。如此利索,小脚做不到。

这些反驳理由也分时代。前两条集中于清朝、民国时期,因为那时候的人阶级观念强。第三条是现代人的论调,因为大家远离小脚了,想象中她们都是残废。

反正人们找各种理由,就是不愿意相信。为此,高鹗、程伟元编撰的程乙本《红楼梦》里,第七十回就删去了“红睡鞋”三字。

看不懂就诽谤,再不行,还可以删改。

不同的头脑,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夏虫不可语于冰!

就像贾芸求职,先找贾琏,这原本是自律自强,是君子品性。可结果呢,世人都嘲笑他笨,说他找不到真佛。

同样的道理,曹公要刻画的晴雯,跟愚人想象中的晴雯,是两回事。

她原本就精美绝伦,超过99%的千金小姐。

赖大当初买这丫鬟,就有特殊目的。贾母要了她,从来就不打算让她干活。(至于为什么,以后解读)

小脚女子并非都残废。基于每个人的骨骼大小、缠足轻重不同,情况千差万别。我曾亲见70多岁的小脚奶奶还一路小跑,何况少女?

晴雯身姿轻盈,行动利落,这正是莲瓣中的绝品!证明她秀骨天成。不仅皮相美,连骨相都是美得非凡。

以上所有这些,作者不着一字,全都通过一双小脚来隐写。那些愚迷的反驳理由,恰恰是作者的苦心所在。

曹公的创作手法很特殊。一切正面角色的美好,曹公都不明写,不官宣,需要你细细地去品。

相反,一旦官方盖戳(尤其是大赞品性),什么山中高士啊、艳冠群芳啊、贤良淑德啊、天真浪漫啊....不用问了,肯定是反面角色。

02 养指甲

51回晴雯病了,书上写到:

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便忙回过头来。

到晴雯即将下线时,再次写到她的指甲:

(宝玉)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

这比小脚写得更明确。高鹗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删改之法了。

三寸啊,知道是多长吗?足足10厘米啊!

如果说小脚不合理,那养着这么长的指甲就合理了?你见哪个丫鬟能留长指甲?

清朝宫廷里,嫔妃时兴养指甲,但最长也就养到三寸。现代电视剧里常见护甲,就是用于保护长指甲的。

养指甲可不是容易事。需要足够娇贵,万事有人伺候着,要时刻注意动作仪态,还要每天侵泡、修理、保养,甚至还有专门为指甲设计的“养生餐”和“养生茶”。

实际上,低级嫔妃根本养不成(不要被电视误导),只有高级嫔妃才有条件。长长的指甲,便成为身份的象征。

试想,许多后宫嫔妃尚且享受不了的待遇,尚且过不上的精致生活,晴雯却可以。你不觉得诧异吗?

如果说这是贾府习俗,那就罢了。但事实却是,除晴雯以外,再没人有长指甲。

本来就够招摇了,还专门涂得通红。注意啊,用的是金凤花。它是凤仙花的一种,但名字比凤仙花高级,长相似飞舞的蝴蝶。

金凤,历来不都是国母娘娘专属使用的吗?

放心,我反对索隐派。这不是说晴雯原型是什么娘娘,但这绝对是某种暗示。否则,作者没必要安排什么金凤花。

03 不穿制服

如果你是资深红迷,应当知道一个常识:贾府丫鬟有工作服。

她们并非像影视剧里那样,打扮得花里胡哨。红绫袄、青缎子掐牙背心,是她们统一的工装。

无论级别多高,都是这打扮。鸳鸯、琥珀、金钏、袭人、紫鹃,都曾亲自演示。她们出场都穿青缎子背心,万年不变。唯一不同的是里面的袄,颜色略有差异,有藕荷色、银红色、水红色等(在封建社会,这些颜色都是杂色,代表低阶级)。

黛玉进府那天,看见“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这里的红和绿,并非正红正绿色,是代指贾府工装色。

平儿不穿工装,因为她有“姑娘”的头衔,不是丫鬟了。

丫鬟里有不穿的吗?呵呵,你猜对了,又是唯一的一个,晴雯。

王善保家的告状时,很重要的一条是【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王夫人怒斥她时也说【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

花红柳绿的妆扮,绝对不是工装。这个词内涵的,不仅是颜色艳丽,还有款式高档超规格。

服装在古代可不是小事,它是礼制中很重要的内容。清顺治九年,钦定了《服色肩舆条例》,从质料、颜色、样式、制作诸多方面,对各阶层服饰都有严格规定。

影视剧为了视觉效果,把丫鬟也打扮得很精致。但历史事实是,奴才都必须丑化,跟主子拉开巨大的鸿沟,如人和畜牲的界限一般。

贾府的青缎背心,是深绿色无袖短上衣(就是小马甲),相当丑的。而晴雯肯定内外皆穿长款,跟小姐一样。

看到这儿,你是否明白了一个事实:一切有关红楼梦的影视戏剧作品,从未正确塑造过晴雯。

是滴,她的特殊,远远超出你的想象,甚至超出历史框架,达到让导演无法塑造的地步!

养着比后宫娘娘更金贵、更精致的长甲,裹着三寸金莲,穿着红睡鞋。最最令人惊掉下巴的是,她全身小姐装。

鸳鸯那般傲骨,也不敢逾越这条鸿沟。从这个意义上讲,鸳鸯那惊天动地的勇气,只算是晴雯的一小丢丢。

87版里为突出袭人的地位,把她的装扮无限拔高。尤其是头饰、发型,很多时候繁复程度甚至超过黛玉。

可你们知道吗,这样的高规格,原本只属于晴雯。

04不干活

理清楚以上这些,你还发愁她如何干活儿吗?

没人给她特权,她能如此吗?难道凤姐的眼睛是白长的,那么多管家婆娘都不能纠正她?

把晴雯当普通丫鬟,那你才是傻到宇宙之外呢!

事实是:她除针线活之外,什么都不必干。

只见笔墨在案,晴雯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耍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

她首次正式亮相是第八回。这一天里她应该啥都没干,就摆弄墨水。否则的话,冬日的一天,墨水早就干了。

这便是暗示。红袖添香,赌书泼茶,是古代男人最惬意的生活,晴雯就负责这个。

那个雪天里,她陪宝玉赏字,宝玉给她暖手,多么温馨而和谐的画面啊!等到宝玉要吃茶时,却没晴雯啥事了,变成茜雪来伺候。

自此之后晴雯每次登场,似乎都在玩,顶多帮宝玉拾掇下东西。

24回小红首次给宝玉倒茶,源于大丫鬟都不在屋里。原著罗列了一堆人名、一堆理由,唯独没有晴雯。

35回宝玉被打后,很多丫鬟都出镜了。晴雯只做了一趟信差,给黛玉送手帕(足见宝玉对她的信任),但床前伺候却不见她。

54回除夕家宴,麝月秋纹跟着宝玉,贾母就问责袭人。凤姐解释说:袭人留在屋里有用,否则“散了回去,铺盖也是冷的,茶水也不齐备

按照编制,晴雯是怡红院首席大丫鬟(袭人编制归贾母)。既然编制如此,责任也应如此。为什么高层问责时,仿佛没晴雯这人似的。

这些奇葩并非一遭两遭。一到干活时,作者就忘了晴雯。这也太绝了!

晴雯只在熏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笑道:“好姐姐,我铺床,你把那穿衣镜的套子放下来,上头的划子划上,你的身量比我高些。”

51回袭人回家奔丧,这段就更加实锤了!麝月好说歹说,晴雯依旧【装小姐】。明明举手之劳的事,麝月却得再三求告她。

这就说明,晴雯不必干活,那才是宇宙行规!否则的话,哪个同事白吃这亏?

05 超有钱

晴雯死后,原文写道:

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他兄嫂自收了为后日之计。

这“三四百金”,太吸眼球了!

这是指黄金还是白银呢?后世看法不一。我们退而求其次,就当做白银吧。三四百两银子,相当于现代人民币十万左右。

这还不是全部家当。因为被撵出来时,什么都不许她带。别人为她打包送出来的,能是全部吗?

她工资每月只有一两,在宝玉身边仅仅待了五年八个月,工资总额68两。即便一分钱不花,离三四百两也差得多。

实际上,【剩的衣履簪环】这种表述,是除去银钱的说法。也就是说,仅首饰衣服都值三四百金。

这得多高档啊!对比影视里塑造的晴雯,是不是差了个天地。

这些簪环够刘姥姥家生活二十年,完全是大地主的身家。一个委身底层的小丫鬟,是怎么做到的?

探春托宝玉买工艺品,几个月才攒下十来吊钱。赵姨娘勾结马道婆作巫术,孤注一掷,赌上了全部身家:

如今我虽手里没什么,也零碎攒了几两梯己,还有几件衣服簪子,你先拿些去。下剩的,我写个欠银子文契给你,

看看,她的衣服簪子,值不了几两银子,否则也不必再写五百两的欠契了。

千金小姐、半个主子的姨娘,就这经济水平,丫鬟却富得流油,难道不比小脚更不合理?高鹗同志,你为什么不删掉呢?

06 小结

大家可能很费解:你写了这么多,却不告诉我们答案,到底要说明什么?

我想说明:自古以来,没人真正解透过晴雯。大家对她的认识,连表皮都算不上。人们都把秦可卿当做大谜团,搞出天花乱坠的学说。殊不知:

红楼梦里最大的谜团,绝对不是秦可卿,而是晴雯。

从创作的角度说,她令作者最煞费苦心!是隐笔最重的一个,也是歌颂最热烈的一个(芙蓉女儿诔)。

可谓极致的神秘,极致的非凡,极致的颠覆!

即便说她是内定姨娘,仍然解释不了这么多异象。

世人将她视为作精,那才是对红楼梦最大的浪费、最大的亵渎。一旦了解她,你会诧异到干瞪眼:原来整部书,都需要推翻重读!

比如说,以她的招眼程度,扔进哪里能藏得住呢?王夫人竟然说不认识她,弥天大谎吧。(详见文后链接1)

凤姐回答王夫人时,只说晴雯长相突出,但事实何止如此?凤姐明显藏掖了很多,装糊涂。这又是为什么?

再比如说,宝玉说她“蠢才”,她顿时动气,回怼宝玉,你可知这里大有缘由?整个贾府里,任何人成了蠢才,也轮不到她。

再比如说,晴雯怼袭人说【我们原没伏侍过。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你以为她嫉妒袭人吗?错!这才是客观描述。

是不是很难理解?没关系,下文揭晓谜底,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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