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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声鼓代天地行威”
“打一声鼓代天地行威”
□ 范昰彧
2013.7.19人民法院报

    以前读书,看到林则徐传记中写了这么一个故事:说林则徐九岁时,林父带他出游赏灯,见灯会绚丽,便说出一句“点几盏灯为乾坤作福”,奈何百思不得下句,林则徐听到街上有鼓声,当即接道:“打一声鼓代天地行威!”

    当时仅是感叹林则徐年少便才情卓越,未做他想。近日,旁观刑庭法官开庭,宣判结束,法官郑重地敲了一下法槌。那股清脆而威严的声音顿时让我想起了林则徐对的那副对联,一个念头闪过:这一声法槌是不是也在昭示着代天地行威。

    法槌和中国古代的惊堂木异曲同工。拍案声响,令人肃静,震慑四场,以示威严。然而使用者的身份发生了变化:手持惊堂木的是有司法权的行政官员,行政官员每做一个决定,就是和人、和自然作约定的过程;而法官没有权力决定一个人、一个案子该怎么判,有决定权的是法律法条,法律不会自己判,所以需要法官来代言。而法律是早就约定好的,法官是在代为宣布约定好的处理方式。法官无权和被告约定怎么判。

    惊堂木和法槌虽都可以用来昭示权威,但因为使用者身份不同,两者就有本质的区别。

    历朝历代各有例律,但在封建社会,例律的主要目的还是维护地主阶级统治。因此,古代官员的司法权威性来源大体包含两个方面,最主要的是他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另外一小部分靠官员自身的口碑。所以,惊堂木所蕴含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上而下的压迫性权威。我代表朝廷,你是草民,我的裁判你必须服从。这是最根本的权威。即使有部分官员真的爱民如子、明镜高悬,但这也仅仅是朴素的公平思想,实质上从未脱离阶级的局限。所以,只要封建统治在,惊堂木的权威就不会消失。

    而法槌则不同。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之后,行政权更贴近民生,司法权似乎和普通大众有所疏离,大多数人从未和法官打过交道,甚至从未触碰过具体的司法审判;再者,如今的法律作为人民自己作出的约定,很多人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却鲜少感受审判活动的权威,甚至因为疏离,造成了很多曲解、误读。大家认为公正判决是理所当然,一旦判错了便骂声四起,口诛笔伐。殊不知,每一个公正判决的背后都是法官付出的艰辛,而这种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现象,已经成了很多法律人的困境。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官’字两张嘴,怎说怎有理”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在这个信息爆炸、自媒体充斥的时代,只有公信,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普遍的公信力,司法才能真正树立权威。法官想要树立这种权威,靠敲几下法槌显然是不够的。作为法官,首先要认识自己的身份:我绝不是法律的代表,但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法律。因为我不是法律的代表,所以法律有权威但我未必就是权威;又因为我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法律,所以一旦我做错了势必会影响法律的权威。

    至此,我恍然大悟,法槌的权威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一次又一次公平公正的审判敲出来的。几十年来,几代人的努力积累了如今的权威,还要靠后来人的努力方能传承下去。虽然任重道远,但唯有如此,那一声法槌才是真正的“打一声鼓代天地行威!”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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