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0聊城东昌府区审计局 韩云
日常审计中发现,有些单位利用“应”付工资”与“实”付工资的一字之差将单位代为管理的资金转出账外。涉及的金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应引起审计重视。
一、“应”付与“实”付工资差额形成原因
“应付工资”指的是单位应该给职工发放的工资数,“实付工资”是职工实际领到的工资。“应”付与“实”付工资差额表现形式:一方面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工会费福利费等;另一方面因单位不同,还有因法院执行代扣工资、扣除的缺勤费、通勤费、伙食费等费用。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笔者在日常审计中发现,这部分资金沉淀于账外,脱离审计监督,管理不够规范,成为财务问题“多发区”。
一是单位管理财务制度不完善,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代管款项个人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甚至出现代管人员拆借挪用、定存吃息等违规问题。
二是单位主管有意所为。例如职工工资中扣除的缺勤费、通勤费、伙食费等费用,应该计入单位其他收入或者冲减相关费用,但个别单位却积少成多,形成单位“小金库”。
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
笔者结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三项完善工资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控制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出台,作为单位主管和财务人员,定期进行法规政策的知识更新是必不可少的。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工资提取、支出和发放等流程制度化、透明化。例如以应付工资列支出,设立工资账户及账簿;以实发工资列支出,代扣部分列暂存款或者其他应付款。
三是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单位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尤其设有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发挥内审优势,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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