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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其意思是身心一致、持之以恒地遵循自然规律,是不会偏离方向的。当中的“抱一”,蕴意深刻,颇耐人寻味。对执掌是非评判的法官来说,自当以“抱一”为一种生活习惯、一项价值追求、一份职业操守。 “只要办事公正,什么问题都好解决”,“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就会使人们增加一分对法律的敬畏、对社会的信心”,这是宋鱼水的“抱一”;“能够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虽然比较辛苦,但我感觉很欣慰”,“请你相信我,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这是陈燕萍的“抱一”;“法槌落下,伴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这是詹红荔的“抱一”;“我是一名法官,必须恪守公平正义”,“我们只有服务人民的责任,绝没有贪图享乐的权利”,这是翟树全的“抱一”…… 置身当事人纷纷扰扰,面对各式的利益纠葛,法官手持法度裁断是非,自然会时常身陷“诱惑”漩涡之中,要守持一份坦然淡定的“抱一”心态,廉洁自律,克始慎终,善做善成,确实不容易。 “抱一”的不易,在于外界的丰富多彩:色之炫,音之魅,景之美,味之全,利之好,易让人“渐欲迷人眼”,很难似清莲“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抱一”的不易,在于抉择之两难:得取与舍失,情感与原则,爱财与有道,公权与私利,轻重相当,难以做到平衡自如。“抱一”的不易,在于定力难练:经年累月,乾乾终日,翼翼小心,慎乎在位,久久为功,非一日可炼成。“抱一”的不易,更在于权责利的统一:忠诚、公正、廉洁、为民,达情、通理、容法,底线、红线不可逾越。 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法官做到“抱一”,坚守如一,需有坚强的意志、坚实的底气和坚定的信仰。这种意志,来自滴水穿石、磨杵成针、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耐力,来自“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韧性,来自“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挺。这份底气,是“乱云飞渡仍从容”,是“镜明则尘埃不染,智明则邪恶不生”,是“为人诚,诚生信;做事勤,勤生效;办案公,公生明;律己廉,廉生威”。这一信仰,源于“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源于“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源于“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 《幽窗小记》有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法官学得“抱一”心境,自当心怀民生冷暖,身系公正司法,情牵社会和谐,自然执著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自会以“朝乾夕惕,如履薄冰”之感为民,“被之僮僮,夙夜在公”之勤为事,堂堂正正、干干净净之洁为人。 唯此,“抱一”肇于始,“抱一”归至终,必然“抱”出法官之荣、之尊、之责,“一”得更加正端、自重且平和永久。 (作者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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