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指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出口企业又分两种形式,一是生产出口,二是外贸出口。这两种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时适用不同计算方法,那么企业该如何选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适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FOB价。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适用“免退”税计算方法,计税依据是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离岸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为:应纳增值税=外贸公司购进价格×退税率。
两种出口形式计算依据的不同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为一般贸易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7年9月,进项税额为12万元,内销货物40万元,销项税额为6.8万元,出口额为80万元。
A公司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17%-13%)=3.2(万元);应纳税额为:6.8-(12-3.2)=-2(万元)。免抵退税额:80×13%=10.4(万元),其中:免抵税额为8.4万元(10.4-2);出口应退税额为2万元。
若A公司设立一家外贸企业B公司,将产品以60万元的价格售予B公司,B公司又以80万元的价格出口。A公司9月进项税额为12万元,内销货物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
A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7-12=5(万元);B公司应退税:60×13%=7.8(万元);A公司与B公司征税与退税的差额:7.8-5=2.8(万元);相比A公司自己直接出口,多得2.8-2=0.8(万元)。
可以看出,当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时候,与生产企业的计算方式相比,外贸企业直接用进价计算退税额更加划算。同时,通过外贸企业出口需要考虑更多其他因素,如设立外贸公司需要的人力物力成本,出口货物函调时间成本下的财务费用等。
作者:江西省上饶市国税局 章云 郑文钰 占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