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北回来的路上无聊,本来想看《西出玉门》的,但是手机中只有《怨气撞铃》,因为刚去过那些地方,所以比较有代入感。
小说的情节流畅,逻辑合理,就是有点长,从下午三四点看到晚上九点,又从次日上午九点看到晚上七点,连饭都没吃,大概算得上是精神食粮吧。
这本书对人物的刻画很成功,我很喜欢季棠棠,她坚强、有情义、有韧性,我最初觉得岳峰很痞气,但是后面觉得之后这样的他才是适合季棠棠的,就像叶连城喜欢的只是曾经娇气的盛夏。
我觉得从这本小说中我看到的是爱情的本质,是不舍弃,就是全世界都放弃了你,还有一个人愿意与你比肩,即使你麻烦重重。这个其实是在露营的时候发现,大家各自选择玩伴,但是作为一个不喜欢选择的人,我本来以为会和室友在一起的,但是她已经选择和别人在一起了,在那一刻我意识到人为什么要找伴侣,因为无论什么情况,那个人不会舍弃你,你在他心里是最重要的。
回到这本小说,季棠棠从一个有人疼爱的还有半年毕业的大学生变成一个四处流浪想要报仇的掌铃者。如果可以被人疼爱没有人会选择流浪独当一面,只是疼自己的人都不在了,娇气给谁看呢?这条路是她选择的,或者是她母亲为她选择的,打定了主意就不要后悔,哪怕撞的头破血流,血滴到地上,开的还是花。
但是她遇到了岳峰,虽然最初的见面并不愉快,但是可以看出岳峰对她是感兴趣的,但是她裹紧了自己的壳,因为她认为所有的人都不可靠,唯有靠自己。因为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再悲惨不幸,都是你自己的事,你不爬出来,没人会主动拉你。她知道有人帮当然很好,但永远不要去指望倚赖,非亲非故,谁也不想惹麻烦上身,不帮是本分。所以她觉得被子比人是亲切,因为被子不会无缘无故的离开,抱紧了还很暖和。
岳峰下定决心和她在一起后,就做好了和她一起去面对的勇气,就像送她回八万大山,他想要的是完整的她。即使所有人都觉得她已经死了,他还是会收到一个不确定的电话就奔到藏北去找他。
爱情是什么呢?就是有一个人总是与你站一起!吵闹置气,无非源于一个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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