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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谣言,网络时代一不小心就犯罪了

当今社会

就有些人图一时畅快,

散布虚假信息,

却不知自己已经违法了。

××地方出现偷孩子的,×××的证件遗失请转发……网络时代,稍不留意,我们就成为网络谣言的助推者。近年来,网络谣言已成为涉网违法犯罪形式其中之一。

下面这些谣言是不是似曾相识,

是不是也在你的微信朋友圈出现过~

常见的网络谣言

流传于网络的谣言是有“套路”的,编造和传播的形式常见于以下5种。

●偷抢孩子类:××市今天有人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看见这车的注意了,真事,车牌号××,赶紧散播。

●虚假养生类:沐浴液中含有一种叫XXX的防腐剂,长期使用恐诱发乳腺癌;微波炉加热的食物会产生致癌物质……

●骗取关注类:朋友在步行街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多张,现金××元左右,动车票一张,车票是后天的。大家帮忙扩散,扩散……

●制造恐慌类:世界末日、核泄漏、地震、恐怖讯息等。

●突发事件类:政治、社会舆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散布谣言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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