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游客到外地或出国旅游。但中国游客近年来在海外出行时因出现不文明行为,引发不少争议。5月1日,《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开始实施,依据这两项新的行业标准,中国各大旅行社的领队、导游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会将当事人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游客举止不文明 导游有权举报
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拉黑”
4月6日,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游客在旅游中的六类行为,如果受到了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都会被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
这六种行为分别是:
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②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③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④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⑤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⑥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此外,为帮助中国游客杜绝不文明和不符合当地习俗的行为,国家旅游局此前发布了文明旅游指南,详细列出了要求。其中包括:不准在公众场合抠鼻子、不准在游泳池小便、不要拿走飞机上的救生衣、不要占用公共厕所时间过长、不要在座位上留下脚印、喝汤不要发出声音。
不文明行为信息将保存1-2年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会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如果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认为将其纳入记录错误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来源/央视新闻
本期监制/宣明栋 主编/熊江萍 编辑/张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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