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油莎豆种植收购合同书 甲方:河南省厨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油莎豆种子,每公斤40元,出芽率95%,亩用种量10公斤。款项共 万元。藤本豆每亩1500元,共----元。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种植技术服务。
3.甲方按每公斤4元的最低保护价回收乙方的商品豆。如果到收购期市场价高于4元,即按市场价格回收,如果低于4元的价格,也按4元的保护价收购。收购要求:含水量不超过12%,无杂质.无霉变,无冻害,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在10月底前收获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生产管理。
2.为了保证油莎豆的丰产,甲方要求乙方使用指定的油莎豆种植专用肥,生物有机肥(底肥)可由乙方购买并施用。
3.油莎豆成熟后,经甲方同意可以自行销售,否则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按测产量80%向甲方交售,如违约向甲方支付应总收购价25%的违约金。
4.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严禁的剧毒农药和尿素。
5. 私自不得留种,如私自留种,因种子退化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收购方式:
甲方在每年11月份分批拨付收购款项到乙方指定账户。分批收购每月一批。款项根据产品亩数,产出产品量多少决定款项的多少。根据乙方的生产量,,甲方应该准备资金用于对乙方产品的收购。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收购产品,给农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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