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兄弟利用5个“皮包公司”,在近5年时间内先后为全国235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9亿余元,造成数千万元税款的流失,包括汉南区国税局原局长徐刚业在内的4名国税局局长,因此落马。
此案被称作我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大案,曾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四名国税局长相继落马
上月,两名年轻的国税局局长——黄梅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41岁的高张杰与该分局副局长33岁的朱泽军同时被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称他们均涉嫌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收流失895万余元。
去年底,汉南区国税局原局长徐刚业也因为同样罪名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院一审认定,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160万元税收损失。
昨日,黄梅县检察院传来消息,黄梅县国税局原副局长吴某也因涉嫌玩忽职守被该院侦查终结,即将移送审查起诉。
短短几个月内,四名国税局局长因同一罪名“落马”,在我省税务系统引起一场不小的震惊。
“这四名局长全部是在朱氏兄弟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上栽的跟斗,所以说,这也是税务系统的一个窝案。”办理此案的江汉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检察官介绍。
“他们不是被朱氏兄弟用钱砸下马的”,检察官说,四名局长被查,最主要是与他们的疏忽大意有关。
“皮包公司”虚开近4亿增值税发票
朱明州、朱明桂是广东潮阳农民,从1996年开始,兄弟俩先后在武汉和广州设立了5个公司,并设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名义上是做服装等生意,实质上却是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开票公司”。
2004年4月,兄弟俩被武汉中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在近5年的时间里,兄弟俩向全国235家单位疯狂地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3.9亿元,兄弟俩则按虚开票面金额的0.5%-2.5%收取手续费,牟取暴利,而这些单位拿到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后,则到税务部门抵扣税款,从而造成数千万元的国家税款损失。此案是我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该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办案规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之所以能够得逞,可能与税务机关监管失控有密切联系。他们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提审了朱氏兄弟大概20多次后,时任汉南区国税局局长的徐刚业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野,“我们都没有料到,日后还会有三个局长浮出来。”
随口一句话,税款流失160万
徐刚业今年54岁,曾任市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助理调研员。
他与朱氏兄弟打交道是在1999年10月,他当时的职务是汉南区国税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当年,心怀鬼胎的朱氏兄弟在汉口成立了武汉广泰经贸公司,想在汉南区办理税务登记。但根据武汉市国税局关于坚持属地管理的规定,“广泰”在汉口经营,是不能在汉南办税务登记的。
几天后,徐刚业和一名副局长及牵线人一起,商谈“广泰”办理税务登记事宜,最终,由徐刚业拍板,采取“变通”的方法,让“广泰”公司在汉南租一个门面,安排一个营业员经营,这样,当年10月,“广泰”在汉南顺利办理了税务登记,徐刚业以为变通引进的“广泰”会成为全区纳税大户。
此后,在为该公司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管过程中,徐刚业明知其下属未执行有关规定,但未制止和纠正。
2000年2、3月间,汉南区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发现“广泰”税负偏低,怀疑“广泰”偷税,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随后提出了对该公司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整改意见。
朱氏兄弟急了,忙托人找徐刚业“打听”。徐刚业在未查明真实原因的情况下,即要求相关科室先将专用发票卖给“广泰”,当下属进行解释时,徐刚业有些不耐烦:“卖!出了什么事,我负责!”
这样,本已堵住的漏洞又被捅开了,朱氏兄弟“开票”更加疯狂。
2000年8月,汉南区国税局在对广泰公司送审的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稽查时,发现有虚假嫌疑,遂报武汉市国税局审验,证实密文不符。事情败露后,朱氏兄弟逃离汉南。
“徐刚业的行为,客观上为广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了可乘之机,他轻率的拍板和承诺,最终给国家造成160万元的税款流失。”说起这些,检察官不禁摇头。去年底,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徐刚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徐刚业一案也由此成为武汉市国税系统查处的首起在职领导渎职案。
五院联手查办黄梅三局长
徐刚业一案办完之后,江汉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的工作人员又将目标转向黄梅,此时,正值2004年的酷暑。
“黄梅县是朱氏兄弟实施犯罪的最后阶段,也是其作案最疯狂的时期。”但是,调查刚开始就受阻了,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介绍,“相当一部分人不理解,认为检察院小题大作,偶尔失误怎能让人家坐牢呢?”
2004年7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汉明闻知此情况后,召集武汉市检察院、江汉区检察院、黄冈市检察院以及黄梅县检察院4家检察院协调后,确定由其它检察院全力配合江汉区检察院侦查此案,排除干扰。
协调会后,由包括省检察院5院20余名渎职侵权检察科的检察官组成的联合办案组抵达黄梅,联手查办黄梅国税局工作人员涉嫌渎职案。
此后,江汉区检察院检察长林修荣、副检察长李华明亲自带队,七次到黄梅调查取证,突破黄梅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副局长朱泽军玩忽职守窝案后,侦查人员还从中挖出黄梅县国税局副局长吴某玩忽职守案(移交黄梅县检察院)。
原来,朱氏兄弟逃离汉南后,仍旧贼心不死,逃到黄梅欲重操旧业。经人认识时任黄梅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副局长朱泽军后,朱氏兄弟就开始吹嘘:“我们的公司在武汉经营,一年收入高达三四个亿,只要能在灈港落户,就能帮你们单位完成税收任务。”
高张杰深信不疑,连“佳美”公司法人的身份都没弄清楚,就找同学帮忙,为佳美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当年9月7日,时任黄梅县国税局副局长的吴某对佳美公司的申请材料审查后,未经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审批前的会计核算考察期和应税销售额测算期,擅自将佳美公司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朱明桂的税务登记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上的名字全是假的。
2000年10月,因佳美公司纳税申报反映出销售额大、税负率低等疑点,11月11日,朱泽军等三人被派往武汉实地稽查。安排几人在宾馆住下后,朱氏兄弟给三人每人准备了一条烟,次日,朱氏兄弟就松了一口气,因为朱泽军等三人没有按照严格的稽查规程来,就作出“未发现税务违法问题”的结论。
11月下旬,黄梅县国税局也察觉佳美公司有问题,准备调查核实佳美公司是否有真实交易。朱明桂又一次慌了神,托人找高张杰试探:“要查的话,佳美公司肯定不高兴”,结果此事就真搁下了,朱明桂案发后还觉得奇怪:“我并没有把握,他们太听话了。”
纸包不住火。2002年12月,山东税务部门怀疑佳美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有假,发函给我省国税局要求协查,黄冈市国税局稽查局即赶到佳美公司在武汉的办公地查账,很快发现账有假:“因为他们的账上写明做了上亿元的生意,却没有一笔运费开支,这太不正常啊。”
朱氏兄弟闻风而逃,两年内被相继抓获。
“渎职犯罪被比喻为‘不入腰包的腐败’,就像这四位局长,他们的确没拿什么好处,但是因为他们的不负责任,导致国家遭受巨大损失”,参与办案的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称,“此案应该给一些领导干部敲敲警钟,慎用手中的权力,严格依法执政,不能给他人以可趁之机,否则悔之晚矣。”
据悉,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百优双十佳”表彰大会上,江汉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渎职侵权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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