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笔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已登记有两轮电动车的个人,再次申请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时,原则上应当将原登记名下的两轮电动车转移或注销后,方可再次申请新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业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两轮电动车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或不在市区使用的,应当到登记备案点办理注销业务。也就是说,从7月1日开始,一人名下只允许登记备案一辆两轮电动车。
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25日,我市累计办理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业务达489586笔,目前办理登记备案的车辆仍以500笔/天的速度在增长。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 ,我市城区路面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交通事故有效遏制,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但在实际 工作中,民警发现有不法分子为部分无法办理登记备案的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以此获取利益。一人名下登记备案有多辆的两轮电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能无法追查到车辆使用人,给事故的追责及赔偿带来难度,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
据介绍 ,如果市民新购进两轮电动车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时,如果该市民原来名下已经登记有一辆或多辆两轮电动车 ,需要先对已登记的车辆进行转移登记给没有登记备案的他人或者注销 ,才能申请新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
两轮电动车的注销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两轮电动车还能继续使用 ,但确定不在
柳州市区范围内行驶 ,那么登记备案人可以带上身份证明、临时登记证以及临时标识牌到市内7个登记备案点办理注销业务 ,注销业务办完后 ,两轮电动车车主可将车辆销售到外地使用。但要注意的是 ,办理注销业务后的两轮电动车不能再次在柳州进行登记备案 ,只能在
柳州市外的其他省市进行备案管理工作。如果市民想要在柳州市辖区内销售已经登记备案的两轮电动车 ,可以与车辆购买人同时到登记备案点免费办理转移登记 ,需要双方车主持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临时登记证、过户协议及车辆到车管所及分所、城区大队长效登记点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第二种情形是两轮电动车已不能再继续使用 ,这种情形车主可联系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请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回收。车主只需要将身份证明复印件、临时登记证、临时标识牌交给该公司工作人员 ,他们会代办注销业务。这项代办业务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