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网站截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小编在通报文件中发现,山东有多个地方被表扬激励。
通报显示,国务院对受表扬地方相应部署实施了24条激励措施。其中,直接给予资金、土地指标奖励的激励措施5条,如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的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1000亩;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所推荐的有关市(州)、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等,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山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共有17项,其中,省本级8项,淄博市4项,泰安市1项,威海市1项,青岛市2项,济宁市1项,即墨市1项,郓城县1项,荣成市1项,烟台市1项。
山东第一项
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工作成效总体较好的省(市)
济钢
奖励
2017年对山东省(市)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根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情况给予山东省份当年基础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的梯级奖补资金。
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5%以内的,按超额比例给予奖补;
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5%—10%的,按超额比例的1.25倍给予奖补;
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10%以上的,按超额比例的1.5倍给予奖补,梯级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30%。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山东第二项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落实外贸回稳向好及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省(区)
奖励
2017年对山东省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已进入培育期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组织实施)
山东省第三项
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的省(市)
奖励
2017年支持山东省(市)或其辖内陆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织实施)
山东省第四项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
奖励
2017年对山东省推荐的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州)、县(市、区),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州)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财政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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