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7月8日,一汽股份承诺将在成立后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属的轿车整车生产业务,以解决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
2、2011年11月23日,一汽股份下属部分控股及合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一汽轿车[3.07% 资金 研报]/一汽夏利主营业务相近,在符合中国证券市场政策法规及环境要求的前提下,一汽股份将力争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后3年内,以合理的价格及合法的方式彻底解决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与一汽股份下属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合并、资产收购、清算关闭、资产托管及中国证监会和/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承诺事项的履行期限:
1、一汽股份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按上述承诺1所述,承诺履行的最后期限为2016年6月27日。
2、一汽股份于2012年4月6日完成了对本公司的收购,按上述承诺2所述,承诺履行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4月5日。
点评如下:一汽集团整体上市进程有望比预期时间提前
.根据一汽股份完成对一汽夏利收购时的承诺,解决一汽夏利与一汽股份下属企业同业竞争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4月5日,比与对一汽轿车的承诺提前1年零2个月。
2.从集团层面,解决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需要一汽股份完成整体上市并吸收合并一汽夏利,此事件与吸收合并一汽轿车属同一事件,解决时间上也是同一时间。因此若一汽股份履行对一汽夏利的整合承诺,则关于一汽轿车被吸收合并整体上市的时间有望比原预期的时间提前。
公司的基本面趋势继续向上,同时资本市场将预期整体上市进入活跃期,基本面向上趋势与主题投资机会并存。重申强烈看好的逻辑,给予“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销售费用继续大幅超预期,主题投资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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