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封阳台的“战争”

成都绿城诚园

“封阳台”这种事,就像家暴、出轨或者医美,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前几天,绿城诚园业主擅自“封阳台”败诉的新闻引发了关注,很多媒体也都参与了报道。毕竟,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擅自封阳台并胜诉的案件,不要说成都,在全国范围都非常罕见。可以说,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义,对其它相似案件也会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第一、该业主并不是因为封阳台败诉的,而是因为“擅自”封阳台,导致违反了其签署的《诚园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诚园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这两份协议,才导致的败诉。换句话说,该业主是因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败诉,更多属于程序问题,而不是法院针对“封阳台”这一行为本身的判决。

第二、在报道这起案件时,很多媒体会把它和仁恒滨河湾的类似案件相提并论,因为仁恒在《前期物业协议》中,也曾约定业主不得封闭阳台。但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清楚情况,仁恒物业在一审时是败诉的,封阳台的业主反而赢了官司;后来仁恒二次起诉,不是以物业公司的名义起诉的,而是以邻近业主作为起诉人,最后才赢了官司。 

绿城物业管理的非绿城小区

或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禁封

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在封阳台的这个问题上,一是民间争议巨大,二是法律比较模糊。有可能“封阳台”本身很难从法律上去界定它是否违法,但可以通过“程序约定”或者“对他人权利侵害”的角度去判罚。

从本质上来说,“封阳台”这行为,更像是两种观点的冲突,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不管封与不封,双方的理由都很充分,说是“战争”,并不夸张。

一、支持封阳台一方的理由:

1、《物权法》赋予业主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我自己的房子,阳台当然是想封就封;

2、封阳台,可以扩大室内空间,让室内功能、装修的效果更好;

3、封阳台,可以挡风、遮雨、防盗、降低噪音,屏蔽灰尘等等;

4、封阳台,有安全方面的考虑,尤其是对婴幼儿意外坠楼的保护;

5、其它理由。

二、反对封阳台一方的理由:

1、《物权法》同样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利。并且,阳台只算了半面积,业主并不具备全部产权;

2、封阳台扩大了室内空间,但破坏了建筑外立面,尤其是开发商重金设计和打造的高档建筑立面,有碍观瞻,对整个社区的品质和楼盘升值有负面影响,侵害了其它业主的权利;

3、封阳台降低了采光和通风效果,消除了室内与室外的自然过渡,也降低了养花种草的生活乐趣,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4、防止意外坠楼有其它方式,例如加强教育或隐形护栏,更安全,也不影响建筑立面;

5、其它理由。

成都高新区某楼盘

而从市场的实际反馈来看,目前“封阳台”的现象呈现出分化态势,在一些相对刚需的楼盘中,封阳台的比例较大;

而在一些相对高端的楼盘中,不封阳台的比例会更大;而完全不封阳台的,目前表现较好的仅有麓湖、蔚蓝卡地亚花园城、麓岭汇等少数项目。

麓湖生态城已交付的组团

图据网络

这种争议,即使在我们团队内部,其实也是存在分歧的。黄曦和小安是比较坚定的反对封阳台一方,邱霜则不反对封阳台,而我个人的观点比较中立。

首先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没有封阳台的,我也反对小区其他人封阳台,包括未来我再购买房子我也会优先考虑不允许封阳台的楼盘;但是我也要坦白承认,我早年买的房子,都是封了阳台的。

所以,我既向往一个更自我克制,更尊重公共利益,更具有统一价值观的社区,但我也能理解和尊重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楼盘所形成的差异化选择,毕竟,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阳台”这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

1、历史原因

现在封阳台,大多数人会选择铝合金型材,但你们见过用防盗笼封阳台的吗?我印象中,最早的防盗笼是一种可推拉的,从防盗门变形而来的材料;后来发展成了固定式的防盗笼,人住在面,感觉就跟蹲监狱差不多。

上世纪90年代常见的封窗样式

这个时期的封窗,主要目的是防盗,毕竟那时候的治安不像现在这么好。而这种防盗笼只要有一户人安了,家家户户都必须安,这就是“剧场效应”,你不安装,小偷就顺着别人的笼子轻轻松松爬进你家。

到了2000年以后,这种“铁笼子”的现象少了,因为楼盘越修越高,小偷从外墙攀爬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加上更加先进的治安体系,这个阶段的“封阳台”,防盗的需求减少了,变为扩大室内空间,或者降低噪音为主,所以,白色的塑钢型“推拉窗”成为主流。我2003年买的第一套小户型,就是用的白色塑钢窗来封的阳台。

以塑钢推拉窗为主的封阳台阶段

所以,如果真正说起来,我们整个社会“封阳台”的历史至少有30年,经历了至少3个以上的阶段,这背后的社会、经济、家庭结构、建筑建材发展等,相当庞杂,写一本书也绰绰有余。因此,我们寄希望一次法院判决可以扭转这种历史现象,是不可能的,恐怕还需要1-2代人的努力才行。

2、产品原因

其实除了业主自身的原因之外,有一些开发商在产品研发和设计阶段,就打定了封阳台、偷面积的主意。

2006年,国家提出70/90政策后,市场上小户型大行其道。这里,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70/90政策,即当时规定,一个楼盘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要占比70%以上。

≤89㎡的小三房,一个时代的印迹

图据网络

于是,楼市出现了很多奇葩产品,其中89平米小三房是当时的“王牌”,现在大家在很多楼盘也能见到,这么小的面积要做那么多房间,面积自然是能偷一点算一点,而阳台因为在产权上只算半面积,所以肯定是首当其冲,这种产品在设计之初,就提前预判了业主要封阳台的预判,业主自然也是懂的。

70/90政策之后,即使到了今天,个别开发商为了增加产品的性价比和竞争力,在产品设计上,依然有偷阳台、偷结构板等面积的心思,而这类产品,你很难让业主不封阳台。

3、现实需求

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一是汽车越来越多,二是街区化、网格化规划越来越主流,楼盘临路的现象自然也是一个趋势。

因此,对于很多临路的房源来说,业主会考虑封阳台,多一道降低噪音的屏障。

我曾经看到伊泰天骄有一户业主就干了这个事儿。要知道,伊泰天骄是成都为数不多的顶级豪宅之一,最小的户型也在260平以上,按道理说,这种尺度的房子是不存在空间不足问题的;而伊泰的阳台又是非常小的,只有几十厘米宽,根本不具备太强的功能性,顶多让业主有个抽烟、养花的小空间罢了,但依然有一户临路的业主把这个阳台封了,估计就是对噪音过于敏感吧。

当然,除了降噪的需求外,防止婴幼儿意外坠楼也是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需求。

4、观念原因

封阳台行为普遍,还有一个比较根本的问题,是人的观念。

在大多数封阳台的业主心目中,自始至终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坏事”,更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坏人”,“我封自己家的阳台,关其它人什么事,要你管”以及“其他人都封了阳台,我凭什么不能封”,对他们来说,应该都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念头。

而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导致业主的对立和社区的分裂。

天府新区某改善盘
交房后略显凌乱的外观

那么,“封阳台”的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呢?有!

1、从规划上解决

你不是喜欢封阳台吗?好,我就不给你修阳台,你拿什么封?或者说,开发商就直接给你封好了。

目前,一些城市已经考虑到了业主私自封阳台对建筑立面和城市界面的破坏性,所以在开发商的“报规报建”阶段,就要求建筑朝向城市公共界面的一侧,立面必须公建化。简单来说,就是朝向城市公共区域的一侧,不要修阳台。

而一些高端楼盘,则直接采用了全公建化的建筑立面,例如银泰华悦府、新希望D10等,全玻璃幕墙到顶,根本没有阳台拿给你封。当然,除了高端楼盘之外,一些刚需改善型楼盘,甚至双限地项目,也有类似“无阳台”的设计,都能极好的维护建筑外立面的完整性。

公建化立面的锦江区D10天府

图据网络

2、通过合同约定

部分高端楼盘会在《购房合同附件》或《前期物业协议》中签署禁止封闭阳台或者设置一定的封阳台条件和程序,例如绿城诚园的这次案例。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凝聚业主的共识,降低封阳台现象的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办法,毕竟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太高,而违反协议的成本太低。例如,此次的绿城诚园,至少有6户业主封阳台,但目前只起诉了首个业主,并且还是一审;而相对来说,入住更久的仁恒滨河湾,尽管也胜诉了一次,但封阳台的业主反而更多了。

总之,通过合同约定“不封阳台”,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但更需要物业的强力管控和执行,否则也是纸上谈兵。

名不见经传的高新区小盘每日汇城

交房13年至今无人封阳台

3、通过业主自律

这里,我不清楚麓湖和蔚蓝卡地亚花园城的业主,有没有签署过类似“禁止封阳台”的合约,但不管有没有签署过,这两个项目的业主素质的确堪称是“成都之光”,竟然没有一户人私自封阳台,值得点赞。

而另一个让我没想到的项目,竟然是麓岭汇。这个项目的一期目前也是没有一户人封阳台的,据我所知也是业主群体的高度团结和自律。

天府新区麓岭汇1期

交房5年无人封阳台

4、法律才是根本

解决“封阳台”问题的根本在于立法,就像你得告诉我,“封阳台”是不是和“闯红灯”一样,它是不是一个不被允许的行为?中国目前在这方面是缺失的。

我们的团队曾经去过纽约、东京等国际一线城市,你会发现这些城市里,建筑可以老旧,但绝对没有任何人封闭阳台,背后就是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美国,不要说封阳台改变建筑外立面这种行为是绝对禁止的,有些地方连窗帘的颜色都有规定,你朝向室内的部分,窗帘随便你怎么用,但朝向窗外的部分,你就必须得是白色;更有甚者,你在阳台晾晒衣物也有规定,晾晒衣物的高度不能超过阳台高度,即不能被公众所目视。

纽约百年老建筑外观

连外层窗帘颜色也保持统一

当然,我前面也说了,封阳台这事情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立法也不会那么急迫,但是我认为,中国一定会往“尊重公共空间,尊重公众利益、守护公共价值”的方向发展,这是大势所趋。

最后,我个人有一些建议,希望可以激发大家的共识:

第一、封阳台这个问题短期内肯定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如果只是普通楼盘,以及前期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也没有签署任何“不封阳台”的合约,那么只能说“由它去”,但我会建议尽可能统一封。

第二、对于部分高端楼盘,尤其是开发商在建筑立面的设计和打造上,花了较大的代价,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封阳台,因为这对整个楼盘的价值损害较大,大家得不偿失。

第三、契约精神既是买卖双方的基本操守,也是做人的起码底线。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不能封阳台”或“特定条件下才能封阳台”的约定,就应该严格遵守,任何违约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开发商也应该将这个条件,在预售阶段就明确公示,接受的才买,不接受的就别买,这样才能凝聚真正价值观一致的业主群体。

文/吴思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关于“封阳台”,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手把手教你买房子
精装修房不告诉你的10件事
“三书一证一表”是什么
重庆中粮合景江州锦云楼盘购房合同现霸王条款:公共收益必须归开发商
三百多万元买的复式房,交房后业主傻了眼......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