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8.5%(用人单位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按年度予以核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退休后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首先,将申请材料交于受理责任人审查相关资料;其次,由受理责任人电脑出具《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表》;最后,参保单位缴费后,将财务科开具的医疗保险山西省社会保险费用征收专用票据返回业务科。由受理责任人记录台账,待财务回款后,划拨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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